如題
抱歉我知道這問題非常外行
目前因故給父母報扶養
已知沒有自然人憑證 IC健保卡也在自己身上 採標準扣除額
1.申報人看得到受扶養人的消費記錄嗎
2.就醫:若我去台大醫院就醫 是否只能看到台大醫院 無法看到科別
但若醫療機構直接標明 例如XX泌尿科 精神科 婦產科 是否就會一覽無遺
看得到金額嗎
3.購物:會列出我光顧的商店名稱以及金額嗎
4.如果今天改採列舉扣除額 是否會有不同
是否我只要不要交出消費明細 電腦就查不到
父母有和我拿就學證明的影本 這和採標準/列舉扣除額是否無關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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