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懲罰稅請教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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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我國個人綜合所得稅是以「家戶所得」為課稅範圍、以「戶」為課稅單位,即同一家庭成
員的所得必須全部合併,在同一張申報書上計算稅額並申報,不能分開。
但在累進課稅的機制下,夫妻按照家戶所得合併計稅精神,即會出現稅負上升的效果,形
成「婚姻懲罰」現象。為避免夫妻因婚姻關係導致加稅,稅法賦予夫妻2種報稅選擇權,
一是全部所得合併計稅,另外則是就其「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報繳。

問題:
新聞看得不太懂,
新聞說家戶是申報單位,那麼為什麼只有結婚後才有婚姻懲罰稅?
結婚前不是也要合併家戶申報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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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15-06-18
沒結婚在法律上是陌生人,怎麼合併申報呢?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06-20
結婚前不用跟原生家庭合併嗎?戶申報是什麼意思?
Zora avatarZora2015-06-23
沒所得原生家庭合併報又沒有懲罰,還有優惠咧
Gary avatarGary2015-06-27
滿20歲沒在學就要單獨申報了,哪來的原生家庭合併申報?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5-06-29
那文章的家戶申報是什麼意思?謝謝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7-03
意即滿20歲沒在學之後→自己單獨為"一個申報戶"
Edwina avatarEdwina2015-07-05
並不是以有無結婚來區分。申報戶與民法的戶籍大不相同。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07-06
/超級綜合所得稅講座
Andrew avatarAndrew2015-07-08
結婚前兩戶各申報100w, 跟婚後合起來申報200w,稅率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