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研究專利是否侵權(都是跟標準有關) - 專利
By Andrew
at 2015-01-10T06:01
at 2015-01-10T06:0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gabbana ( )》之銘言:
: 各位大大安安
: 我在一家網通廠當HW RD
: 今天被老闆叫去研究有一家公司(Thomson licensing llc)
: 這公司宣稱他們手上的2.30個專利,只要是要遵守某某通訊協定或標準
: 都會有侵權的行為 他們去年寄信給我們法務 說要我們給錢不然就要告
: 我有稍微仔細看,但是很難看出來上面的專利技術到底跟standard裡面的條文有啥關係....
: 只能暫時假定他們說的是真的
: 我已經用google patent找到對應的大陸專利有把它寫成中文...但是更難懂
: 他們給我的文件都把專利跟standard做在同一份pdf裡
: 然後用紅框框標起來說standard上寫的是他們的專利
: 請問一般遇到這種事情的做法是?
: 可以寄信給standard機構詢問嗎?
: 也許他們知道實際的狀況,可以建議我們到底要不要理他
: 照理來說真的是有侵權到的話 我看大概所有做相關產品公司的都要給錢了
: 我覺得這間公司好像就是想亂槍打鳥 看有沒有隨便能騙到一家公司給他們錢
: 希望板上的專利大神能給點實務操作上的意見
: 感恩
台灣通常怎麼做我不太清楚,但我想應該全世界都大同小異
首先要找律師或法務部門作侵權分析,到底是實施標準的哪一部分會落入claim scope
我猜對方多半主張你們侵害美國專利或歐洲專利,
我想台灣幾家大所應該都有處理這類案件的經驗。
聯繫Standard setting organizations通常完全不會有用。
和對方信件來往最好都和律師或法務部門討論,
一般不建議直接不理對方,回應的內容也要特別注意,
以免日後爭執FRAND的時候被對方安個unwilling licensee的帽子。
此外要研究validity,
你們可以請律師找他們有往來的專利事務所檢索。
一次研究二三十個專利的可專利性是一個很浩大的工程,
但通常這些專利最後進入訴訟的大約只會有四五個。
作為被告通常準備的時間都會比較有限,
所以最好先做侵權分析,把一些比較明顯無關的過濾掉後,
再把精力和時間集中在剩下看起來比較危險的專利上。
--
: 各位大大安安
: 我在一家網通廠當HW RD
: 今天被老闆叫去研究有一家公司(Thomson licensing llc)
: 這公司宣稱他們手上的2.30個專利,只要是要遵守某某通訊協定或標準
: 都會有侵權的行為 他們去年寄信給我們法務 說要我們給錢不然就要告
: 我有稍微仔細看,但是很難看出來上面的專利技術到底跟standard裡面的條文有啥關係....
: 只能暫時假定他們說的是真的
: 我已經用google patent找到對應的大陸專利有把它寫成中文...但是更難懂
: 他們給我的文件都把專利跟standard做在同一份pdf裡
: 然後用紅框框標起來說standard上寫的是他們的專利
: 請問一般遇到這種事情的做法是?
: 可以寄信給standard機構詢問嗎?
: 也許他們知道實際的狀況,可以建議我們到底要不要理他
: 照理來說真的是有侵權到的話 我看大概所有做相關產品公司的都要給錢了
: 我覺得這間公司好像就是想亂槍打鳥 看有沒有隨便能騙到一家公司給他們錢
: 希望板上的專利大神能給點實務操作上的意見
: 感恩
台灣通常怎麼做我不太清楚,但我想應該全世界都大同小異
首先要找律師或法務部門作侵權分析,到底是實施標準的哪一部分會落入claim scope
我猜對方多半主張你們侵害美國專利或歐洲專利,
我想台灣幾家大所應該都有處理這類案件的經驗。
聯繫Standard setting organizations通常完全不會有用。
和對方信件來往最好都和律師或法務部門討論,
一般不建議直接不理對方,回應的內容也要特別注意,
以免日後爭執FRAND的時候被對方安個unwilling licensee的帽子。
此外要研究validity,
你們可以請律師找他們有往來的專利事務所檢索。
一次研究二三十個專利的可專利性是一個很浩大的工程,
但通常這些專利最後進入訴訟的大約只會有四五個。
作為被告通常準備的時間都會比較有限,
所以最好先做侵權分析,把一些比較明顯無關的過濾掉後,
再把精力和時間集中在剩下看起來比較危險的專利上。
--
Tags:
專利
All Comments
By Skylar Davis
at 2015-01-10T07:59
at 2015-01-10T07:59
By Rae
at 2015-01-11T07:31
at 2015-01-11T07:31
By James
at 2015-01-13T09:57
at 2015-01-13T09:57
By Belly
at 2015-01-15T21:50
at 2015-01-15T21:50
By Adele
at 2015-01-16T21:07
at 2015-01-16T21:07
By Annie
at 2015-01-21T02:15
at 2015-01-21T02:15
By Charlotte
at 2015-01-23T13:14
at 2015-01-23T13:14
By Megan
at 2015-01-26T05:41
at 2015-01-26T05:41
By Necoo
at 2015-01-29T14:23
at 2015-01-29T14:23
By Joseph
at 2015-02-01T15:56
at 2015-02-01T15:56
By Sarah
at 2015-02-05T22:51
at 2015-02-05T22:51
By Emily
at 2015-02-08T10:06
at 2015-02-08T10:06
By George
at 2015-02-10T05:47
at 2015-02-10T05:47
By Frederic
at 2015-02-14T23:43
at 2015-02-14T23:43
By Selena
at 2015-02-19T12:15
at 2015-02-19T12:15
By Vanessa
at 2015-02-24T06:45
at 2015-02-24T06:45
By Quanna
at 2015-02-24T10:04
at 2015-02-24T10:04
By Quanna
at 2015-02-28T15:14
at 2015-02-28T15:14
By Mason
at 2015-03-04T15:44
at 2015-03-04T15:44
By Daph Bay
at 2015-03-06T23:56
at 2015-03-06T23:56
Related Posts
單項附屬項得否依附多項附屬項?
By Victoria
at 2015-01-07T14:27
at 2015-01-07T14:27
分享一下剛收到的email
By Sandy
at 2015-01-06T10:27
at 2015-01-06T10:27
大陸專利代理人放榜 考取秘訣分享
By Liam
at 2015-01-05T13:59
at 2015-01-05T13:59
中國 審查意見通知書 下載
By Megan
at 2015-01-05T08:35
at 2015-01-05T08:35
關於申請專利的一些問題
By Jacob
at 2015-01-02T16:29
at 2015-01-02T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