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所得稅疑問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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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104年2月結婚

在104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

我要繳的稅金2千多,先生的8千多…

我以我的名義合併申報我們兩人的所得稅,並以刷卡方式繳稅

今天接到國稅局(?!)的來電

告知因為我們是"今年"結婚,明年才能合併申報

要求我兩人分開並重新申報!

還要我先繳交先生8千多的稅金,在1/20再退8千多給我

問題一、這會不會是詐騙集團?!

問題二、那位小姐說合併申報跟分開申報所繳的稅金是一樣的,

為何國稅局不能自行拆單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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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1-01
所得稅申報是報前一年,那時候你們還沒結婚,當然不能合
Kumar avatarKumar2016-01-02
國稅局也沒有辦法幫你們拆開申報。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1-07
跑趟國稅局就不怕被騙,但你們這個例子每年都發生太多例
Erin avatarErin2016-01-09
如果是詐諞集團騙這個沒意義,反正就是你們報錯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1-11
國稅局就是想幫你拆開,重點是要"依據"本人的意思,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01-14
寫個申報書及更正申請書給國稅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