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夫妻所得稅疑問 - 所得稅Daniel · 2015-12-2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大家好 我是104年2月結婚 在104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 我要繳的稅金2千多,先生的8千多… 我以我的名義合併申報我們兩人的所得稅,並以刷卡方式繳稅 今天接到國稅局(?!)的來電 告知因為我們是"今年"結婚,明年才能合併申報 要求我兩人分開並重新申報! 還要我先繳交先生8千多的稅金,在1/20再退8千多給我 問題一、這會不會是詐騙集團?! 問題二、那位小姐說合併申報跟分開申報所繳的稅金是一樣的, 為何國稅局不能自行拆單調整?! -- 所得稅All CommentsAudriana2016-01-01所得稅申報是報前一年,那時候你們還沒結婚,當然不能合Kumar2016-01-02國稅局也沒有辦法幫你們拆開申報。Catherine2016-01-07跑趟國稅局就不怕被騙,但你們這個例子每年都發生太多例Erin2016-01-09如果是詐諞集團騙這個沒意義,反正就是你們報錯了,Zenobia2016-01-11國稅局就是想幫你拆開,重點是要"依據"本人的意思,Kristin2016-01-14寫個申報書及更正申請書給國稅局吧!Related Posts最低稅負制問題牙套扣抵所得稅年度問題外包網站付費會員可報營業稅嗎?所得稅補繳請益重購退稅(房屋價值沒增加 總價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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