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所得申報問題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DPQ_adP ]

作者: im3m (小叮噹口袋的胖妞)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夫妻所得申報問題
時間: Thu Feb 24 09:09:52 2011


想請教幾個問題:

1.我去年工作到3月底後結婚,婚後再工作2個月,5個月的薪資收入不到20萬。
個人有股票股利,但應該不多。
先生是三師之一,年收入150W左右,今年二個人是婚後第一次申報,
請問,婚後的第一年可以分開申報嗎?以我的例子,若可以分開跟合併,
選擇那一個比較有利?

2.先生婚前都是列舉扣除額,那如果合併申報的話,二個人都要採列舉嗎?
意指,我要放棄個人扣除額,然後把我少少的捐款收據、就醫、保險等收據拿出來?

3.目前有在做貴松松的假牙,我的保險業務員有跟我說醫療上的單據(包括自費支出)
是可以無上限(她說是有限制,只是我不可能看到那個額度),所以可放心拿出來做
列舉的,但現在卡在我不知道我有沒有索取收據的必要,因為在自費的部份
有索取收據跟沒索取,是二種價碼…

感謝看完此篇發問,謝謝<(_ _)>

--

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2-26
tax板
Hedda avatarHedda2011-02-27
還沒爬文的我好糟@@" 剛爬了一下,第1個問題已經有解~~等等看
完牙醫回來繼續爬文 >"
Yuri avatarYuri2011-03-02
1.可以分開,要試算才知道 2.合併都要用同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