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版友
今年是小弟第一次夫妻合併申報
往年我們夫妻未結婚前都是各自扶養一位親屬
所以各自算出的稅率都是5%
但是今年合併申報,剛剛執行了試算軟體
發現扶養的兩位親屬的扣除額
都是扣在丈夫底下(薪資較高,主報人)
丈夫仍維持5%稅率
但妻子就變成12%稅率
總體應繳的稅賦就大幅增加
結婚反而繳更多稅
請問這是夫妻合併申報正常的現象嗎?
目前的稅法有辦法各自扣除扶養親屬的扣除額嗎?
如果我認知有誤,煩請各位版友賜教
謝謝
--
今年是小弟第一次夫妻合併申報
往年我們夫妻未結婚前都是各自扶養一位親屬
所以各自算出的稅率都是5%
但是今年合併申報,剛剛執行了試算軟體
發現扶養的兩位親屬的扣除額
都是扣在丈夫底下(薪資較高,主報人)
丈夫仍維持5%稅率
但妻子就變成12%稅率
總體應繳的稅賦就大幅增加
結婚反而繳更多稅
請問這是夫妻合併申報正常的現象嗎?
目前的稅法有辦法各自扣除扶養親屬的扣除額嗎?
如果我認知有誤,煩請各位版友賜教
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