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離財產申報 4月20日前須完成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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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瑩欣╱台北報導】夫妻財產通常會歸戶申報,不過由於內政部沒有提供財政部家暴、
分居等相關資料,今年5月報稅季來臨時,即使是怨偶也可能會在報稅時互相查到彼此的
財產資料,為了做出補救,財政部指出4月20日前還是可向各地國稅局申報分離財產。


南區國稅局局長邱政茂表示,民眾可以透過書面通訊和網路申請2種管道申請分離財產申
報,其中書面通訊只要填寫申請書在4月20日前寄達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
稽徵所就可以完成受理。
至於利用網路申請的民眾,則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以納稅義務人的「中文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去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上所登記的「戶號」為通行碼,在4月1日
~4月20日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申請即可。

以上新聞來源-3/15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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