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皆有薪資收入(雙方收入差不多)
夫妻共同扶養3老2小
透過報稅軟體試算時,發現系統自動把被扶養的5人全掛在申報人下
被扶養5人的免稅額度全部抵扣在申報人上
這樣申報人就會降一個級距, 但是配偶會高一個級距
我的問題是, 可以夫妻各自分開扶養嗎? (意即免稅額度分開抵扣?)
例如: 夫扶養2老1小, 妻扶養1老1小
我手動試算的結果是, 這樣夫妻雙方都能夠降一個級距
不過...報稅軟體似乎不能這樣做
還是說在夫妻合併申報的情況下, 國稅局不允許這樣報稅 >_<?
感謝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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