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陸的新型跟發明都過了
但依普遍的見解
"同一樣東西, 遞兩次件. 當然會有一件會出問題. 不是嗎? 因為專利有排他性啊."
還是說申請人是同一人才兩件都核准??
美國的我兩件都送發明(因為美國沒新型)
我寫的較具體狹義(沒說要第二次答辯)
我覺得代理人寫的較專業 可能是廣義了些
現在要進行第二次答辯
現在這情形 進行第二次答辯會有希望嗎??
因為兩個是一樣的東西
把流程走完比較好
還是就..........???
我個人偏向走完流程
請高手給建議
謝謝
美國會怎判??只給其中一案過 或是跟大陸一樣兩件都會核可??
--
但依普遍的見解
"同一樣東西, 遞兩次件. 當然會有一件會出問題. 不是嗎? 因為專利有排他性啊."
還是說申請人是同一人才兩件都核准??
美國的我兩件都送發明(因為美國沒新型)
我寫的較具體狹義(沒說要第二次答辯)
我覺得代理人寫的較專業 可能是廣義了些
現在要進行第二次答辯
現在這情形 進行第二次答辯會有希望嗎??
因為兩個是一樣的東西
把流程走完比較好
還是就..........???
我個人偏向走完流程
請高手給建議
謝謝
美國會怎判??只給其中一案過 或是跟大陸一樣兩件都會核可??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