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若投保中心提起裁判解任訴訟 將依 -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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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4683112

2.原文內容:
大同公司今(6)日晚間表示,若投保中心提起裁判解任訴訟,屆時依法抗辯。

大同指出,本公司此次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80條第1項刪除無表決權股,係依據企業併購
法第27條第15項排除,基於共同併購之目的取得本公司股份而未依法申報者,超過 10%部
份無表決權,並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之1規定排除中資違法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股份
者,法律依據清楚明確,本公司根據事實依法認定。

大同提出4項問題質疑:

一、台灣台北地檢署107年度偵字第19886號起訴書及109年度偵字第8777號追加起訴書,
起訴鄭文逸及其股市炒手張呂華、林振興在案,載明有「鄭文逸集團群組」多人。
二、本公司股東羅得、三雅及競殿公司在108年兩次申報書均無勾選按照企業併購法第27
條申報,亦未表明併購之目的。

三、王光祥、林宏信、楊榮光等人共同召開記者會,宣示共同併購大同之目的,其違法事
實具體明確,絕非無的放矢。

四、本公司重申遵守國家法律、公司章程與相關規定;不遵法紀始作俑者係前述違法股東
及未依法申報的股東。

大同指出,為保障其他合法股東權益採取之措施依法有據。本公司並重申,關於股東與公
司間表決權之爭議可循司法處理,最終,應有司法判決認定。投保中心擬對本公司董事長
起訴裁判解任顯有誤會,本公司深表遺憾,相信司法最終必能釐清爭議,本公司正確適用
法律,以還本公司與董事長清白。

投保中心今日召開臨時董監事會,針對「大同股東常會逕自認定部分股東無表決權並阻礙
股東權益行使」等違法情事,認為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執行業務有重大違反法令情形,決
議通過對其提起裁判解任訴訟。這是史上首例投保中心直接對董事長提起訴訟。

投保中心指出,依照今年修正的《投保法》第10條之1規定,違法董事經投保中心訴請裁
判解任判決確定者,除不能擔任原公司的董事外,且於訴訟確定後三年內亦無法擔任所有
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董事的效力。

投保中心強調,大同股東會有53%的股東無法行使表決權,這樣已經過半的股權,無法在
股東會中行使股東權利,用這種方式來保住經營權,資本市場還有什麼秩序可言。

投保中心表示,林郭文艷為維持經營權而侵害股東權益行為,違反公司治理運作常規,致
使該公司遭處分變更交易方式,已嚴重損害投資大眾權益,並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使
我國證券市場形象嚴重受損,勢必將影響外資觀感及對台投資意願,客觀上已足使人認其
難以繼續擔任董事職務。

6月30日大同股東會出現爭議,公司派引用《企併法》,共剔除市場派約53.32%股權的投
票權,在股東會改選中取得勝選,包辦九席董事 (內含三席獨立董事),但因具有諸多爭
議,也無法說服證交所,遭到處以變更交易,最重處分大同恐無限期全額交割。

今日大同股價收在18.5元,下跌0.25元。

3.心得/評論:
大同公司派想用訴訟延長戰局的目的看來是達到了,
後續看公部門會怎麼出招,
如果經濟部駁回新任董事變更登記,
看市場派要不要召集股東臨時會,
應該是比較快和安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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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有來世,我想當一個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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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07-10
破壞法律的人還敢質疑..
萬國律師事務所啦
Agnes avatarAgnes2020-07-13
嘔嘔嘔嘔嘔嘔嘔嘔
Enid avatarEnid2020-07-15
大同莊園只給貸7成不是沒理由der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0-07-19
公司派就是要打法律戰,拖三年就贏了
Gary avatarGary2020-07-19
硬拗戰吧
Agnes avatarAgnes2020-07-21
取得經營權跟公司併購明明是兩回事卻要混做一談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07-21
這問題有需要提出嗎 就只是把當天記者會的又提出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07-22
我不知道誰給大同勇氣跟政府嗆聲
Annie avatarAnnie2020-07-23
他們本來就是在掙扎 現在就看政府要多快解決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07-27
打官司 大同最在行了
Gary avatarGary2020-07-30
臉皮真
Andy avatarAndy2020-07-31
反正律師費也是大同出,又不是掏阿豔口袋 超爽der
Gary avatarGary2020-08-04
臉皮真的很厚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08-08
到底是在併購什麼啦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8-11
多在上面撐一天 薪水就多領一天 超爽der
Liam avatarLiam2020-08-14
律師事務所也樂得拖 錢一直持續進來也超爽der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08-18
這公司真的必須要把經營權交出來才有救....
Donna avatarDonna2020-08-21
公司派那幾個是不是非得要被人綁走才會學乖?
Callum avatarCallum2020-08-28
伊勢島酒店當家要換人了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8-30
做到這樣已算是踩線了,就不怕被非法正義處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9-03
大同除了電鍋還有什麼拿得出來的?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9-07
土地吧
Edwina avatarEdwina2020-09-09
黑衣人啊 花公司錢請黑衣人護航 更爽 走路有風
Damian avatarDamian2020-09-14
法律戰囉 能拖就拖
現在就是政府拿他沒皮條了 不管什麼處分都要走法律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09-16
法律人發大財
Olga avatarOlga2020-09-20
商務律師本來就貴 這一攤應該發了
Liam avatarLiam2020-09-24
大間的律師事務所其實還要看勝訴率,能收到錢但打壞
名聲(不論形象或敗訴)照道理都應該避免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0-09-28
黑衣人敢路過投保中心嗎
Rae avatarRae2020-09-30
勝訴率高某種程度代表事務所經常站在法律上「正義」
(不論是否實質)的一方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10-04
你光看這次硬凹成這樣都要接了 就知道重點只有$
Kama avatarKama2020-10-07
律師可能要送懲戒囉
Daniel avatarDaniel2020-10-11
其實麻煩的就是這點 公部門執法都要合乎程序
Eden avatarEden2020-10-12
所以我其實對知名事務所搞出這一齣是蠻訝異的
Belly avatarBelly2020-10-14
對方只是需要時間 不怕結果 那公家的執行力就有限
Emily avatarEmily2020-10-16
大同gg了,這理由站不住腳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10-19
這時候錢太多的梗圖就很好用...XD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10-22
特別是當你的客戶是和黑衣人沾上邊,身為律師也等於
Joe avatarJoe2020-10-25
沾上邊的意思
Tom avatarTom2020-10-30
律師會在意跟誰沾上關係嗎? 只在意律師費怎麼算吧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10-31
就像教父I裏面有個教父的義子就是律師,沾上邊不是好

Atwo理論上說小間才只管錢.
Zanna avatarZanna2020-11-02
這律師不怕被打嗎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11-03
你看上市櫃公司出問題,正常的會計師事務所都會自行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11-05
辭任的,當然會計師簽證責任比律師大,但簽那種垃圾公
司,也不是什麼好事
Robert avatarRobert2020-11-05
別人也會懷疑你這間是不是牽涉進去了才脫不了身要幹
到底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11-08
反正拖一天是一天,只說起訴,二審定讞又得拖
這沒高人指點才怪,演齣戲給觀眾看看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11-12
劇本完全照大同的套路走 XDDDD
Puput avatarPuput2020-11-17
不是金管會還是經濟部說不要走司法嗎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11-22
better call Saul!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11-24
現在情況就是公司派已經徹底玩成了抗拆遷那套,這法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11-26
律沒明訂怎麼驅趕,就算最後是民事法庭終審判決強制
執行,他可能也會搞到你不派警力他就在那誓死抵抗XD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11-29
大同電鍋也很爛了好嗎?大同已經廢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12-02
公司法應該要訂一個比民法優先的驅趕賴皮派的公司派
並且溯及既往(因為只有這一間,而且是創世紀的一間XD
Jacky avatarJacky2020-12-05
主管機關這次應該不會讓大同打著上法院拖時間的計畫
得逞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12-10
上法院歸上法院,但會優先處理這次股東會
Bennie avatarBennie2020-12-12
他抵死擺爛不重開會不交接,不修法恐怕他還可以脫N年
John avatarJohn2020-12-16
台灣在2000年曾經擔心過會出現類似這種的憲政危機,
Steve avatarSteve2020-12-17
拖到底,嘻嘻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12-19
不過老李是有順利交接就是
這種憲政危機級遇到擺爛者不交接,除了政變還真的別
無他法
Tracy avatarTracy2020-12-21
公司派不重開會就是給市場派有開會的機會了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12-25
就是當選者雖未交接,執接命令憲兵把舊的拉出去
問題是你開會選贏了,他公司大小章等等東西文件都不
交給你啊 XD 我上面在講的就是這種超出法律的危機狀
Robert avatarRobert2020-12-29
況.法律是預設多數人不是流氓,不會搞到要強制力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01-01
我很好奇事務所最終會不會在某個點跳船 XD 等著看戲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01-03
公司派律師團給的法律意見爭議太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01-07
只訴請解任林郭文艷,即使成功,董事席位多數還是
由公司派掌握,沒什麼太大效果吧
Harry avatarHarry2021-01-11
又是拖時間戰術....這法律還有救嗎
Susan avatarSusan2021-01-14
律師賺這一攤就可以發大財退休了 還在那邊名譽勒
看看潤演案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1-01-14
經濟部主張改選無效,循公司法195條2項當然解任手段
,法院再駁回公司派董事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可能是
現在最快的辦法了
Yuri avatarYuri2021-01-17
這法律見解根本在凹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1-01-18
看完古美門跟Saul 這個劇本小case
Andy avatarAndy2021-01-21
併購也只能踢單一超過10%,剔了53%還在說併購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1-01-26
垃圾公司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1-01-31
拖時間
Yuri avatarYuri2021-02-01
事務所又不能退休,老是在講律師.推文都把前幾大事
務所(會計,律師)當路邊攤,今天賺個一些,明天就不上
工了 XD
Hedda avatarHedda2021-02-05
他說那佛53趴都是實質受益人持有XDDD
Donna avatarDonna2021-02-06
大同公司律師團的作法 有沒有踩到律師倫理的紅線?
股東投資公司 結果你出法律意見要公司刪股東表決權
Daniel avatarDaniel2021-02-06
律師怎麼可能因為提供法律意見被懲戒
那律師都要關門
Wallis avatarWallis2021-02-08
樓上,你可以看一下律師法(73.三, 39)關於懲戒之部分
如果要擴大解釋,也不是不可能.說真的這種無賴作法已
經嚴重損害律師形象
Tracy avatarTracy2021-02-12
大黑洞全民買單囉 最大贏家中國 台灣公司把台灣散戶
的錢送來給我花 宋啦
Necoo avatarNecoo2021-02-12
另外律師倫理規範講的也都是比較偏道德形象的
Tom avatarTom2021-02-12
這次的策略真的太無賴,完全不是在講法律
Iris avatarIris2021-02-14
依法? 依什麼法? 笑死人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02-18
簡單來說就是有種告我
Hardy avatarHardy2021-02-19
有沒有問題不是你大同說了算
Puput avatarPuput2021-02-23
律師應該送懲戒
Puput avatarPuput2021-02-25
下細下井
Jacob avatarJacob2021-02-27
不要逼王X祥找當年國宅案的槍手出來再弄一次 XDDD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1-03-03
想跟政府玩法律,超強阿!
Mason avatarMason2021-03-06
來看看什麼是不要臉
Olivia avatarOlivia2021-03-07
拖個3年還是贏,公司派贏定了
Olivia avatarOlivia2021-03-08
意料之內(Rus大也有提到)
Olga avatarOlga2021-03-09
演戲演起來,分贓分起來,台灣價值發大財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03-12
反正就是你賴我何!執政黨短期內沒選舉也不怕
Liam avatarLiam2021-03-15
重新定義公司法
Robert avatarRobert2021-03-16
林蔚山掏空公司 打官司律師費就都大同出了
Carol avatarCarol2021-03-17
當然是先解任 有問題你林郭再來告政府啊 拖你個三年
Selena avatarSelena2021-03-18
反正律師費貴一點 掏空的是公司資產,ㄒㄒ
Kyle avatarKyle2021-03-21
你怎知道他律師費不是上億? 人家敢打就是 $$ 有到位
Mia avatarMia2021-03-22
無恥之恥,無恥已
Oliver avatarOliver2021-03-23
違法的公司要依法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