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有一關於綜合所得稅申報的問題想請教
去年家人用我的名字賣出房屋1棟
今年我在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
並採取房屋評定現值之一定比例(我所在縣市為評定現值的10%)作為交易所得
由於家人給我的資料錯誤
導致我在「財產交易所得」的欄位中關於該筆收入填寫錯誤
前幾天向國稅局申請核定通知書
內容與我網路申報的內容相同
現在由於稅款已經繳納完畢
請問我現在應該是更正?復查?還是等國稅局自行查核後主動退稅呢?
請大家不吝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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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一關於綜合所得稅申報的問題想請教
去年家人用我的名字賣出房屋1棟
今年我在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
並採取房屋評定現值之一定比例(我所在縣市為評定現值的10%)作為交易所得
由於家人給我的資料錯誤
導致我在「財產交易所得」的欄位中關於該筆收入填寫錯誤
前幾天向國稅局申請核定通知書
內容與我網路申報的內容相同
現在由於稅款已經繳納完畢
請問我現在應該是更正?復查?還是等國稅局自行查核後主動退稅呢?
請大家不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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