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報稅問題 - 所得稅David · 2019-05-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如果所得稅申報,類別是執行業務所得9A-70表演人,金額是30萬元,那扣除成本後 ,剩餘的金額,還能使用薪資扣除額嗎? 如果加上夫妻另一人的收入,超過到12%的級距,就變成都要繳12%了嗎? 謝謝各位 -- 所得稅All CommentsIvy2019-05-03類別薪資代號50才能扣薪資扣除額Kristin2019-05-06所謂薪資應該知道跟執行業務所得不一樣吧。Rachel2019-05-07夫妻可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執所沒薪資扣除額,哪可能給你重複扣Margaret2019-05-08執行業務所會成本就有點像薪資特別扣除額了,原始薪資特別扣除額的用意是把上班族通勤的時間車資及附加成本都估列進去,才會有這個項目的產生Margaret2019-05-09另外12%是超過的部份才要12%,這部份可以試算多個版本Susan2019-05-13且看哪方的收入較高做為主要扶養人,都可以將稅降低Related Posts長期出差的發票可否扣稅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與基本生活費差額疑問前公司報錯薪資預扣所得稅有優點嗎?租金扣抵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