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列扶養親屬 年齡將不設限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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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chael
at 2012-01-01T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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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六九四號解釋請參閱 文章代碼(AID): #1E_Mhk0Y (tax)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815679.shtml

報稅列扶養親屬 年齡將不設限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1.12.31 04:32 am


司法院大法官昨天作出第六九四號解釋,所得稅法將扶養遠親或家屬設下年齡限制,
必須是「廿歲以下、六十歲以上」才能列報免稅額,相關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將
在一年內失效。

依照大法官的解釋,納稅義務人只要證明遠親(例如兄弟姊妹以外的其他親屬)或家
屬(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住在一起者)受其扶養,且無謀生能力,不管幾歲,都
可以列報免稅額。

本案是由郭姓婦人提出。她的父親早逝,兄長意外死亡,郭婦的兄嫂是小兒麻痺,且
有憂鬱症,由她扶養。二○○三年,郭婦陸續申報三年的所得稅,將兄嫂列報其他親
屬免稅額,被剔除。

郭婦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聲請釋憲;大法官審理認為,所得稅法相關規
定違憲。

但因為大法官給了一年的修法緩衝期,所得稅法關於扶養其他親屬的年齡限制未立即
失效;郭婦聲請釋憲的三年免稅額,仍無法翻案,只能等修法後,她將兄嫂列報扶養
親屬免稅額,才與其他民眾一同受惠。

大法官指出,如有年齡限制,受扶養人會因年齡不同而受到差別待遇,影響納稅義務
人扶養廿歲以上、未滿六十歲,且無謀生能力者的意願,進而影響這些弱勢者生存或
生活的維持。

解釋認為,納稅義務人的負擔,不應該受扶養者的年齡而有不同。以年齡限制免稅額
的減除,不符課稅公平原則;以年齡為分類標準限制減除免稅額,手段與目的欠缺實
質關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815684.shtml

大戰恐龍稅法 她自寫訴狀賭一口氣

【聯合報╱記者沈旭凱/汐止報導】 2011.12.31 03:44 pm

汐止市郭姓女子因為申報綜合所得稅,扶養殘障的大嫂,卻被國稅局剔退,她不滿稅法
僵化,聲請大法官釋憲成功。郭姓女子說,希望透過她的案例,能幫助更多貧苦民眾。

郭姓女子表示,她的大哥往生,身殘的大嫂無謀生能力,由她扶養,大嫂年齡四十餘歲,
不符合稅法規定二十歲以下或滿六十歲的年齡限制,難道二十到六十歲之間的國民都不
會發生突遭變故或病殘狀況,導致無謀生能力嗎?

郭女指出,農業社會多子多孫,能幫忙的親屬也多,現在的工商社會,少子化,家族關
係較疏離,只要發生變故,往往求助無門,以她大嫂狀況,無謀生能力,由她扶養,且
有共同居住事實,卻被國稅局剔除,實在不合理,稅法如今僵化,已侵害到人民權益。

在外商公司上班的郭女強調,她為了賭一口氣,打行政訴訟,訴狀都是自己寫,並請懂
法律的朋友幫忙潤稿,雖然到最高法院敗訴,她不氣餒,聲請釋憲,終於還她公道。國
稅局應該檢討現行稅法,以符合現代社會狀況,讓恐龍稅法消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815682.shtml

親屬扶養放寬 損失難估計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11.12.31 04:32 am

財政部昨天表示,將修法取消年齡限制,未來民眾可列報廿到六十歲的「其他親屬」
為扶養親屬免稅額後,國庫會損失多少稅收,目前很難估計。

官員解釋,「其他親屬」指的是祖父母、父母、子女和兄弟姊妹以外的親屬或家屬,
例如叔、伯、舅、甥、姪等。

至於稅法為何會將廿到六十歲的「其他親屬」排除列報免稅額?官員說,根據民法規
定,親屬間扶養有一定的優先順序,因此納稅人如果要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條件必須
訂得比較嚴格,避免產生節稅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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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2-01-06T07:07
幫助更多貧苦民眾?行善做公益=/=享有租稅利益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2-01-10T20:38
M 大很多推文都會讓我想到廖元豪老師部落格的這段話:
大部分的法律人,都努力學習如何用法律「維護」社會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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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12-01-15T19:48
有的秩序。但卻忽視了自己不知不覺在捍衛既有的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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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ith
at 2012-01-16T19:15
受教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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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essica
at 2012-01-19T20:24
少的錢不會從企業裡加嗎.那有那麼多問題

694 號: 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之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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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mian
at 2011-12-30T15:40
想不到連大法官都在清積案, 在今年最後一個工作天一口氣作成兩號解釋 :p 跟稅法有關的是釋字 694 號 爭點: 所得稅法以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未滿20歲或年滿60歲始得減除免稅 額之規定,違憲? 解釋文: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第四目規定:「按前三 ...

投資?贈與!匯款2.7億 挨罰2.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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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mes
at 2011-12-23T17:02
作者: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1年12月23日 信福營造前董事長陳碧蓮轉匯鉅款到兒子帳戶,國稅局要她補稅罰款 二億三千多萬元;陳女辯稱錢是澳門企業家郝皙生、大陸政協委員吳 立勝委託她在台投資不動產,並非贈與;但最高行政法院判她敗訴確 定。 高雄市國稅局指出,陳碧蓮於二○○六年、二 ...

有關於未住滿120天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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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egina
at 2011-12-16T07:59
前幾天被說 因為沒住滿台灣120天. 所以在台灣的收入要被扣20%的稅. 問我要不要用家人的名義去給他們報稅 說只扣6% 對方也沒說的很清楚. 只說是對方公司的會計人員有在提到 請問一下這到底是扣什麼稅 所得稅20%嗎. 可以再扣回來嗎..如果所賺的錢才10萬.?? - ...

服兵役申報扶養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1-12-15T10:43
小弟對稅務法並非專業... 有幾件事情對於老百姓來說真的有失公平 http://ppt.cc/NbXY 這是87年的釋令 納稅義務人已成年之子女在服役中,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 不能再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寬減額。 繳稅是人民應盡的意務,服兵役是and#34;男生and#34;應盡的意務。 當你履行應盡的 ...

請問股票轉讓的問題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1-12-14T21:21
請問: 1.所得稅率比股票扣抵稅額高,是否可將股票過戶給所得較低者再過戶回來? 這樣是合法的嗎? 2.若要課贈與稅,免稅額目前為一年多少? 是以上市股票哪一天的價格計算? 3.若是透過企業持有股票,退稅或補稅的計算方式與個人持有有何不同? 謝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