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家在許久年前
報廢了 使用多年的家用自小客車
相信 大家都知道要把車子報廢
無論是稅款或是罰金都要先繳清
才能夠有後續的動作吧?
但 好巧不巧的
執行處寄來一紙公文
說什麼我們的報廢車還有一筆費用沒有繳到
所以 寄來公文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把欠稅繳清
否則 就要強制執行
我們打去當地的稅務機關詢問
當時的承辦人員 說什麼 就算沒有繳清欠款(含:稅及罰金)
一樣可以將車子報廢
可是前提是那台車報廢已久
早就超過五年追討的法律期限
因為當時法律知識不足
所以也不知道要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
就在前幾次 被執行處強制將欠款執行結束了
事情發展到此
我每次只要回想到這件事情 就很不甘願
所以 不曉得有沒有哪個好心人可以幫我解惑
或是指點所謂的解套方法
在此 先謝謝解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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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許久年前
報廢了 使用多年的家用自小客車
相信 大家都知道要把車子報廢
無論是稅款或是罰金都要先繳清
才能夠有後續的動作吧?
但 好巧不巧的
執行處寄來一紙公文
說什麼我們的報廢車還有一筆費用沒有繳到
所以 寄來公文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把欠稅繳清
否則 就要強制執行
我們打去當地的稅務機關詢問
當時的承辦人員 說什麼 就算沒有繳清欠款(含:稅及罰金)
一樣可以將車子報廢
可是前提是那台車報廢已久
早就超過五年追討的法律期限
因為當時法律知識不足
所以也不知道要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
就在前幾次 被執行處強制將欠款執行結束了
事情發展到此
我每次只要回想到這件事情 就很不甘願
所以 不曉得有沒有哪個好心人可以幫我解惑
或是指點所謂的解套方法
在此 先謝謝解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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