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被強制執行追討欠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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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我家在許久年前

報廢了 使用多年的家用自小客車

相信 大家都知道要把車子報廢

無論是稅款或是罰金都要先繳清

才能夠有後續的動作吧?

但 好巧不巧的

執行處寄來一紙公文

說什麼我們的報廢車還有一筆費用沒有繳到

所以 寄來公文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把欠稅繳清

否則 就要強制執行

我們打去當地的稅務機關詢問

當時的承辦人員 說什麼 就算沒有繳清欠款(含:稅及罰金)

一樣可以將車子報廢

可是前提是那台車報廢已久

早就超過五年追討的法律期限

因為當時法律知識不足

所以也不知道要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

就在前幾次 被執行處強制將欠款執行結束了

事情發展到此

我每次只要回想到這件事情 就很不甘願

所以 不曉得有沒有哪個好心人可以幫我解惑

或是指點所謂的解套方法

在此 先謝謝解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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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 avatarUna2012-06-30
哇嗚!大大果然來這邊問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