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無分公司外商聘僱扣稅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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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有/過關鍵字了,可是還是找不太到.. 再麻煩各位前輩指導一下了。

若是獲在台無分公司的外商聘僱,由於在台也無分公司,因此平常就是在家,主要負責區
域為亞洲區,包含了新加坡韓國東南亞及台灣,常需要出差往來上述國家。請問如此的聘
僱關係在扣稅時需如何處理呢?

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以營業收入的15%為所得,等於85%為成本費用,適用扣繳率20%,
租稅負擔為3%(15휲0%)嗎?


目前資訊大概是這樣,若有不足的地方還麻煩提點一下,我再補上。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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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4-30
你不報政府也不知道吧 你的新水公司又沒上報
Ula avatarUla2018-05-01
你的工作性質是什麼? 業務?
Oscar avatarOscar2018-05-02
您好 算是業務開發兼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