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土地贈與機關後再移轉給第三人? - 稅務Caroline · 2017-07-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第一次移轉:個人甲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給A機關,免徵土地增值稅。 第二次移轉:A機關以買賣方式移轉給個人乙,免徵土地增值稅。 請問這樣算合法節稅還是逃漏稅?謝謝。 -- 稅務All CommentsQuanna2017-07-10所指的A機關是。。。。。。Damian2017-07-15如果你第一次跟第二次都能拿到免繳增值稅證明並順利移轉Skylar Davis2017-07-17登記成功,就單次而言當然是合法的,免納證明可是稽徵機關發的.但是1+2到底最後是合法節稅還是逃漏稅,還是稅務機關說Suhail Hany2017-07-21了算,這邊沒人可以跟你打包票吧Genevieve2017-07-22謝謝各位的解答。Damian2017-07-27為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Daniel2017-07-28http://i.imgur.com/XtsK7RJ.jpgRelated Posts請問房屋出租所得網拍稅籍登記-一個笨問題請教各位先進詢問稅務問題遺產、繼承、買賣過戶問題贈與稅及遺產稅資產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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