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30年前過世時有留一塊土地和地上的房子給我媽媽、我姊姊和我共三人
因為某些原因房子空置了十多年,沒自住也沒出租
現在想把它處理掉,
因為我媽媽之前買賣其他土地時有動用過「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但我和我姊姊並沒有
所以如果真的成交賣出後
土地增值稅的部份是均以一般稅率來計算
還是會拆開成我媽媽是一般稅率、我和我姊姊是優惠稅率?
還是有其他種可能?
順便請教有更好的節稅方法可建議?
比方說能不能大家說好逐年贈與給我姊
然後由我姊姊先把戶籍遷進去申請成自用住宅後再變賣?
thanks :)
--
因為某些原因房子空置了十多年,沒自住也沒出租
現在想把它處理掉,
因為我媽媽之前買賣其他土地時有動用過「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但我和我姊姊並沒有
所以如果真的成交賣出後
土地增值稅的部份是均以一般稅率來計算
還是會拆開成我媽媽是一般稅率、我和我姊姊是優惠稅率?
還是有其他種可能?
順便請教有更好的節稅方法可建議?
比方說能不能大家說好逐年贈與給我姊
然後由我姊姊先把戶籍遷進去申請成自用住宅後再變賣?
thanks :)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