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今天父親有幾筆土地及房子想要過戶給我媽媽、我,想先來這裡
問問、了解整個處理方法,如果可以不用請代書的話,就自己跑整個程序。
問題:
1. 贈與,聽父親說似乎每人一生有一次贈與是免贈與稅的,目前仍是如此
嗎?或有什麼限制呢?
有看到其它大大表示,配偶間的贈與不用課贈與稅,所以我爸爸要給我媽
媽的部分(土地和房子)就可以這樣處理囉?
2. 買賣,若以買賣方式賣給我媽媽、和我,那該繳納什麼稅金?和贈與相
較之下,何者金額較低?
3. 繼承,若是繼承的話,需要繳納何種稅?
不過這是最不願意採用的方式,因為就是想在目前解決,才比較不考慮
這個方式,因到時候其它子女皆有權主張繼承財產。
若想要達到繳納稅金最少的目的下,應該如何進行才對?
有看到大大表示,可以利用每年111萬的免贈與稅之額度,分年依比例移轉
所有權的方式來進行,即父親先給媽媽(是二分之一嗎?),然後父母再同
時給我。
請問是否可行,或者還有更好的方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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