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總動員 緊釘網路交易 - 所得稅

Table of Contents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全國五區國稅局決對網路交易展開查稅,向雅虎奇摩以及eBay要求提供所有網路交易者的

資料,並要求每月交易額超過6萬元、月交易次數逾三次以上的個人網路交易者辦理營利

事業登記,繳交網路交易的所得稅與營業稅。

據統計,網路交易規模一年約高達100億元,國稅局的課稅行動至少可以增加上億元稅收



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陳文宗昨(20)日指出,國稅局已經開始蒐集網路交易的拍賣資

料,並將分析所有網路交易的相關資訊,歸戶網路交易者的所得。陳文宗說,國稅局初步

將會根據其網路交易次數、金額與貨源,篩選屬於「經常性」在網路上從事拍賣業務,賺

取利益卻未辦理營業登記繳稅的個人網站,據以課徵所得稅、營業稅。

這項針對網路交易的查稅行動,由全國五區國稅局一起動員。陳文宗說,網路課稅的查核

行動屬於新的課徵領域,國稅局確實需要時間整理並分析相關課稅資料。一旦有結果時,

國稅局會主動通知網路拍賣者繳稅,並會給予輔導期包括如何申辦營業登記等,並不會遽

予處罰。

陳文宗說,若個人在網站上拍賣的貨物並非二手貨品,而是專門進口或購買的貨物,每月

拍賣的金額超過6萬元,上網拍賣的次數超過三次以上,個人拍賣者就要接受輔導辦理營

業登記,營業地址可按戶籍地址辦理登記,每筆交易需開立發票並繳交5%營業稅與所得稅



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規定,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

期補辦外,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同法第51條第

1項第1款亦明定,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

十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為了提醒利用大型拍賣網站平台從事網路交易的個人及營利事業,國稅局經與雅虎奇摩與

eBay溝通後,兩大拍賣網已在其網路交易網頁上揭示拍賣者需注意繳稅問題,以免漏稅受

罰。

國稅局希望網路交易者注意,如果交易頻繁成交筆數龐大,即應主動向國稅局辦理營利事

業登記,以免日後遭查獲被補稅處罰。

【2004/05/21 經濟日報】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