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擾 - 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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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這樣子的


約莫10年前 我媽幫我辦了一張附卡

但是4-5年前 我媽因為一大筆債務 破產了 只差沒有申請而已



問題來了

現在銀行打電話要來跟我要這筆款項

說我是附卡持有人 有連帶繳交義務(當然那個時候我也有消費)

我也有打電話去金管會詢問

金管會說 "法律上" 我有繳交的義務


那 我的想法是 我不是債務人

我不理會銀行 會影響到我的信用嗎???


因為我有問朋友 他去問他們銀行的信用卡部門

他是說 信用卡部說 不會影響

因為他們是認當時申辦者的姓名

而不是我的


因為我已經4-5年沒在使用信用卡 也沒有貸款的問題

但是我有開兩家期貨戶和證券信用戶

都有開過



那.....

我現在不去理會這筆債務的話 會對我以後的信用有影響嗎???

例如車貸房貸之類的



金管會說98年以後 附卡人沒繳交的義務

之前的有 但是我忘記問 那我如果不繳的話 會不會影響到我的信用



很悶 4-5年接到過電話 那個時候我還是學生 所以我沒有理會

現在又打電話來 我很不想繳 畢竟那不是我的債務


所以有人對這方面有研究的嗎????


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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