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充當人頭帳戶而失去被扶養親屬身分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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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沒報扶養..你自己申報..

只要 (200,000-193,000) x 6% = 420



: 計算2.
: 而我當了人頭帳戶造成無法報扶養
: 因此爸爸需要多繳 52200的稅金 (計算1.)
: 另外由於這筆錢 我自己還得繳所得稅
: 200000 x 6% = 12000
: 人頭帳戶的經額 所得稅率
: 總損失 = 12000 + 52200 = 64200
: 不知道這樣計算是否正確~@ @?
: 由於突然發生此事件 小妹第一次接觸稅這種東西
: 希望各位有經驗的大大指點迷津~ >< 感激感激
: ※ 引述《encode ()》之銘言:
: : =======問題=======
: :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 : 問題1. 爸爸拿我的收據去報稅是可以節省那些稅呢? 金額很大嗎?
: : 問題2. 針對我這種情況有沒有補救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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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5-05-22
我也是今年第一次報稅..原因跟你差不多..
我想應該是這樣沒錯..我自己有算過..
Harry avatarHarry2005-05-25
所以總損失 = 52200+420 ?? 是這樣嗎~ @ @?
Faithe avatarFaithe2005-05-30
不對 你沒當人頭就沒薪資,所以是(25000+74000)*.3
這部份是29700再加上你得自付420,總共是3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