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是在2/28的時候,我和朋友到士林的XX發想說要放鬆一下,
在選好各自的療程後要作結帳的動作,詢問店家是否可以提供刷卡,
店家:可以阿!不過要加10%手續費。
(OS:要加%就算了還加到10%!!!!!!!!)
我:可是你們這樣應該不符合規定吧!
店家:沒辦法老闆規定的,刷卡都要加10%
我:那請問你們可以提供刷卡手續費的收據嗎?
上面幫我註明刷卡手續費以及加收的%數。我的銀行會處理手續費的問題!
(因為我當下也不想多掙)
店家:好阿!你的銀行真不錯,會幫你處理!
(當下就開了一張收據!註明10%)
事後返家後,我就打電話到NCCC詢問,
刷卡手續費轉嫁到消費者的商家是否合理?
NCCC的客服人員當然說這樣是不合理的,
然後我就表明商家有開手續費的收據給我,就向我詢問商店代碼及消費日期,
請我傳真收據及簽單給他們的主管,說請她的的主管後續確認後在聯繫我,
且如果查證屬實,該商店會被停機六個月,其間內也不得使用其他收單機構的刷卡機,
但我就說那手續費的部分我就只能自己吃下來了?
客服就叫我聯絡我的發卡銀行,請發卡銀行協助處理,
但我撥過去發卡行後,發卡行說說他們就是看商店刷多少,他們帳單就列多少,
沒有辦法幫我處理這個問題,還是要請NCCC那邊做處理才行!
(中間有一段時間是在找資料,後來找到一篇文章)
http://ppt.cc/H_Iv
右邊是其中一篇的內容,消基會表示,消費者如果發現對方要收取手續費,
就可以請他另開手續費的收據,註明手續費及費率,或是將交易過程錄音存證,
告知發卡銀行,銀行就可以代消費者向特約商店收單機構要求退還手續費,
收單機構還可以警告特約商店,甚至解約。
如果收單銀行沒有處理,還可以向金融局申訴,對收單機構做出懲處。
我就再打一次到NCCC告知,發卡銀行無法協助處理這項業務,
是不是可以請NCCC幫我處理,退還手續費,
結果到今天3/1下午,NCCC就回電給我說,
今天商店已經將手續費的部分,刷退到您的信用卡帳戶,
並且告知他們會加強宣導刷卡不得轉嫁手續費到消費者身上,
最後才落幕!
心得:其實這次也是想說心一橫,跟他堵堵看,既然商店願意開收據,
那我也不想多講,反正我就跟NCCC做申訴,看有沒有辦法爭取到退費,
沒想到NCCC的效率這麼高,不到半天時間就將手續費的部分退還!
客服人員的素質也很好,處理態度積極,而且很細心,
還詢問幫我刷卡的是先生還是小姐!
其實今天要檢舉心裡還是怕怕的!怕商店有我的信用卡資料,
會知道我的個資,但總覺的如果刷卡要手續費,
那這樣就違背了讓消費者消費上更便利的初衷了!
這是我這次的經驗,跟卡版的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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