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文後有發現一個相關文,但因為情況有點不同所以想再請問一下大家。
親友之前因為手術住院和初次罹癌(開刀後才確認是癌症)向團保(南山)申請理賠,手術住
院的部分已經下來,但癌症的理賠申請,對方要求填具兩份同意查詢聲明書(一份是給特
定醫院,另一份沒有特定對象)和一份健保局提供資料申請書
雖然我們知道保險公司有借調資料的權利,但還是覺得這樣很沒隱私權
尤其是通用同意查詢聲明書(有版友說大部分醫院不會採用,是嗎?)和健保局提供資料申
請書,提供給他們真的沒問題嗎?
另外,聲明書裡面有欄是要填寫病名的,保險公司是說可以由他們填就好,但還是覺得自
己填比較好,ex.乳癌,寫乳房相關疾病OK嗎?
以上希望有經驗或知道的版友給一些意見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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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友之前因為手術住院和初次罹癌(開刀後才確認是癌症)向團保(南山)申請理賠,手術住
院的部分已經下來,但癌症的理賠申請,對方要求填具兩份同意查詢聲明書(一份是給特
定醫院,另一份沒有特定對象)和一份健保局提供資料申請書
雖然我們知道保險公司有借調資料的權利,但還是覺得這樣很沒隱私權
尤其是通用同意查詢聲明書(有版友說大部分醫院不會採用,是嗎?)和健保局提供資料申
請書,提供給他們真的沒問題嗎?
另外,聲明書裡面有欄是要填寫病名的,保險公司是說可以由他們填就好,但還是覺得自
己填比較好,ex.乳癌,寫乳房相關疾病OK嗎?
以上希望有經驗或知道的版友給一些意見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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