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查詢聲明書和健保局提供資料申請書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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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後有發現一個相關文,但因為情況有點不同所以想再請問一下大家。

親友之前因為手術住院和初次罹癌(開刀後才確認是癌症)向團保(南山)申請理賠,手術住
院的部分已經下來,但癌症的理賠申請,對方要求填具兩份同意查詢聲明書(一份是給特
定醫院,另一份沒有特定對象)和一份健保局提供資料申請書
雖然我們知道保險公司有借調資料的權利,但還是覺得這樣很沒隱私權
尤其是通用同意查詢聲明書(有版友說大部分醫院不會採用,是嗎?)和健保局提供資料申
請書,提供給他們真的沒問題嗎?

另外,聲明書裡面有欄是要填寫病名的,保險公司是說可以由他們填就好,但還是覺得自
己填比較好,ex.乳癌,寫乳房相關疾病OK嗎?

以上希望有經驗或知道的版友給一些意見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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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4-13
擔心的話還是建議自己填寫相關病歷
名稱
Mary avatarMary2013-04-16
病名可以自己填寫,只是之後資料不足就在調閱一次罷了
保險公司理賠/投保時本來就權利跟義務去調閱資料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4-21
當初簽保單時上面還直接寫了同意調閱更大範圍的資料呢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4-21
飯為醫院診斷書所寫的病名即可
Susan avatarSusan2013-04-25
謝謝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