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委辦出口退稅 兩點留意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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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委辦出口退稅 兩點留意

2022-07-05 01:24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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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在出口業務時,常委託專門的代理出口商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但如果出口業務商未
符合兩大條件,台商有可能涉及逃漏稅。報系資料照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徐丞毅會計師昨(4)日表示,許多台商在出口業務時,常委託專

門的代理出口商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但如果出口業務商未符合兩大條件,台商有可能涉

及逃漏稅,嚴重者還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徐丞毅指出,過去大陸地方政府對台商有「超國民待遇」,當地招商局給予台商行政流程

上簡化,甚至享有地價優惠,不過近年來大陸從政府至民間扶植本土廠商與產業,支持「

國貨」的全民運動,也讓陸企不再是代工,有相當多品牌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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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台商在近幾年優勢降低、優惠不在的情況下,多擔任採購、客戶服務、物料與品保

管理等角色,生產製造的任務多委外給當地陸企加工製造。而出口業務則委託專門的代理

出口商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殊不知這樣的安排可能已踩到 「假自營、真代理」的出口

退稅紅線,台商若不熟悉大陸出口退稅法令,恐誤觸稅法紅線。

徐丞毅強調,出口代理業務不是被禁止,而是受到嚴格監管。台商仍可以委託出口代理業

務,不過需要符合兩大條件,一,依照大陸現行出口退稅制度,出口企業申辦退稅的出口

貨物,必須是已收外匯並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二,申請退稅的貨物必須是生產企

業的自產貨物或視同自產貨物才能辦理退稅。

代理出口商以自營名義出口、申報退稅貨物,實質上並未參與出口交易活動,也因為不用

承擔出口貨物品質、結匯或退稅風險等,僅收取部分代理服務費的經營行為,陷入「假自

營、真代理」風險,恐會被大陸當局視同內銷業務,徵收增值稅,甚至涉及逃漏稅,可能

遭罰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徐丞毅指出,雖然台商不會被直接受罰,但代理出口商

會將費用轉嫁給台商,要求他們支付費用。

徐丞毅補充,大陸出口退稅法的規定,是為了降低虛假申報出口退稅。然而因台商委託代

理出口商的交易安排,出口商在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出口報關單均有虛構成分,可能造

成出口貨物報關單與海運提單內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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