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檢查 彰縣大執法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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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魏錫鈴/彰化報導

彰化縣稅捐處正大力執行93年印花稅憑證檢查,稅捐處長陳大倫提醒未依規定貼用印花稅

票或報繳的廠商主動檢視、貼繳,以免被查獲時補繳並罰鍰。陳大倫說,今年印花稅檢查

對象,包括:金融保險業、營造業、建設公司、水電工程行、土木包工業、機關團體、醫

療院所,至於電力、用水供應、代書服務、會計服務業等則全面列入檢查。

截至7月底,已有78家商號自動補繳稅款,另有12家因貼用不足、漏貼等遭處罰鍰,補繳

及罰鍰金額390餘萬元。

稅捐處去年印花稅應稅憑證抽查的1,100家商號中,多達360家有貼用不足、漏貼或撕下印

花稅票重用情形,因均自行補繳而免處罰。其次,有63家未及時補報補貼印花而遭處罰鍰

、補徵、罰鍰金額合計近1,000萬元。

【2004/09/0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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