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局獵漏 鎖定7縣市建商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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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e
at 2005-06-08T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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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局獵漏 鎖定7縣市建商


■ 記者陳美珍、邱馨儀/台北、台南報導


南部建商要注意了!南區國稅局7月起要針對南部七縣市建商展開查核有無漏報營業稅情
事,共有千件建案已被列查。

房地產景氣熱,引起稅捐機關注意建商逃漏稅問題。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將針對南
部七縣市的建築推案,自7月1日開始展開為期半年的查稅行動。查稅對象除建商外,還
包括一般個人售屋案件,目前已有近千件建案被列查。
據指出,南區國稅局並透過資料分析,鎖定973件建案進行選查,包括個人售屋未辦營業
登記者也會被補稅。為使納稅人有自動補報稅款的機會,南區局亦將6月訂為輔導期,6
月底前自動補報者即可免罰。

在財政部指示營業稅需採取「因地制宜」的查稅策略之下,包括台北市國稅局已選擇光
華商場等著名商圈、高雄市國稅局鎖定專辦喜慶宴會的餐飲業者查稅之後,南區國稅局
亦已決定,今年下半年將把營業稅的查稅瞄頭對準建商與個人售屋者。

南區國稅局將自今年7月1日起執行營業稅選案查核「營業人售屋作業計畫」,國稅局表
示,這項專案查稅計畫主要目的在查核營業人售屋時有無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以及其
銷售額是否相當,有無假藉個人名義建屋出售的逃漏稅情事。

根據南區局的查稅計畫,這波針對售屋者查稅的行動,並不只限建商,包括一般個人,
或與建商合建分屋的個人地主,都會被查稅。南區國稅局亦強調,個人建屋出售或出售
合建分得的房屋,除土地所有權人為個人,且持有一年以上的自用住宅用地,因拆除改
建出售,或與建商合建分屋出售,可以免辦營業登記外,其餘的個人出售自用住宅以外
房屋者,均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這項查稅行動預定要自7月1日起發動,為期半年。南區國稅局說,為鼓勵納稅人自動補
報補繳稅款,已將6訂定為建屋查稅的輔導期。南區局說,如有未辦營業登記、短開漏開
統一發票、短報漏報銷售額,或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者,在無人檢舉、未經稽徵機關
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輔導期內儘速向所轄分局、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
漏稅款者,即可只加計利息,不另處罰鍰。

【2005/06/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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