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進線銀行詢問業務,但卻被調閱相關個 - 銀行
By Elvira
at 2013-08-09T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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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even0213 (簡單就好)》之銘言:
: ※ 引述《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之銘言:
: : → scott2009:違反作業規定記過不也是情理之中?噹銀行剛剛好而已 08/07 16:05
: : → scott2009:對於免用人別確認之業務本來就不應該調閱相關資料 08/07 16:07
: : → scott2009:另外回覆的是客服主管的確以電話反向調閱個人資料 08/07 16:09
: : → scott2009:我打電話去查詢匯利率或相關門檻跟人別資料何干? 08/07 16:10
: 這件事看起來就是單純電話進線,系統帶入id,主管回電公司
: 然後你不爽為什麼反查你id..
: 銀行有很多狀況會在非本人進線時,反查資料..
: 例如非本人拾獲卡片,照會,他人進線要求處理事務等..
: 這狀況,只能說主管雞婆,加太白目;我相信你在他們銀行一定是特別客戶
你跳過一點,我先前文章提到過你沒有仔細看
接到詢問我電話的第一線客服人員已經知道我要求不要帶身分證字號
這位小姐告訴我,貴賓戶門檻是公司不得在0800告訴客戶之事項之一
會請他的線上主管回電話給我,而這位線上主管謝襄理就是因為我問到的門檻問題
是該銀行需要由分行理專管道的事項之一,所以對我去電的電話做了回溯系統
帶出我是該行的貴賓客戶,由這位謝襄理回電說我符合資格云云。
但是我問的是門檻與他反向回溯查詢我的所有資料何干?
: : → scott2009:客戶資料的作用是什麼呢?另外我有來電捕手,就不勞操心 08/07 16:54
: 來電捕手? 你沒講全世界沒人知道你有沒有來電捕手
: 更不會知道,會不會手機沒看到來電,反咬銀行為什麼不回電..
我這一點是針對你提到的假設事項,什麼銀行沒回電云云之類的
只是告訴你,沒有發生的事實不需要你假設
: : → scott2009:銀行的慣例不代表不可挑戰,這位客服的動作跟法官去查閱 08/07 16:55
: : → scott2009:愛慕的女法官報稅資料一樣愚蠢。具名跟不具名問到的答案 08/07 16:57
: : → scott2009:是不一樣的,你能接受嗎?我以一般標準去詢問門檻就是想 08/07 16:58
: 我不能接受答案不一致.這點我跟你相同
: 扯到法官利用職權偷查< 違法
: 跟主管為了回覆你,查出你是誰 < 違反作業規定 兩者輕重有別吧
輕重有別,該行的顧服處王襄理及總行黃法務都認為這是違反該行作業規定
我今天為什麼要特地將這個案件po上來,就是告訴許多人,銀行告訴你的不一定是對的
這位線上主管並不是為了服務我,請你注意,他並不是為了服務我
而是不希望由他向我說明登峰 菁英 及新富各項會員的門檻。
: : → scott2009:知道非貴賓戶的權利義務,結果回電告訴我是貴賓戶所以 08/07 16:58
: : → scott2009:都會吸收跟減免云云,這樣你能接受? 08/07 16:59
: 除非他跟你講錯答案,不然你是vip,會吸收 < 這是事實,
: 不能接受的點在於?
其實我再推文都有很詳細的告訴你,只不過你都沒有細看
我現在告訴他們,都只有分行理專這個管道,那萬一理專告訴客戶100次結果總行依貢獻度
判定為30次,那差額的70次怎麼處理?當然這個問題他沒有回答.....
我今天就是基於理專告訴我的優惠跟總行規定的不一樣,所以我進線確認
理專來來去去,一年要換好幾個,我就是希望總行可以清楚告知而不是都由分行理專回覆
這個會有弊病。
: : → scott2009:閣下作風似乎永遠傾向銀行,不過不重要,發文主要是讓 08/07 17:06
: : → scott2009:事實呈現,讓對此也有疑問的人做一個知道原來這樣是不行 08/07 17:07
: : → scott2009:不是銀行告訴你的都對,銀行會對你放多少條件,是基於 08/07 17:08
: : → scott2009:這個客戶知道了多少事實 08/07 17:09
: 依版風分類,我是傾向銀行的,但我從來沒叫人不要去申訴銀行
: 銀行有錯(違反契約、甚至違法),你告到銀行脫褲子,我也沒意見
: 反正有事的不會是我.
: 還是要像卡稱一樣,汲汲營營鑽銀行漏洞,才叫與消費者/鄉民同一陣線?
: 老是重砲抨擊銀行,打著消費者大旗,實則為爭取個人利益
: 這樣的行為是有多高尚...
所以說很多時候並不是你看到的一群人才是人,版上套利神人多的是
版上套利的文章越來越少就是因為類閣下的立場旗幟鮮明
害得我們現在都只能用私信向特定版友請教
我是非常好奇,只准銀行套消費者的利,而不准消費者去套銀行的利的道理是?
我其實發文就不怕人批評,我就是讓其他遇到諸如此類的事情在第一時間可以知道
該怎麼處理,至少讓人知道原來我不是第一個被理專騙的人
從金融爭議中心的改變,以前一定要紙本申訴,到現在變成電話就可以申訴
就是因為消費者太弱勢,而開戶約定事項又都對銀行做有利解釋
: : → scott2009:我其實沒有做過版有轉錄文章後去轉來的板再去查詢版友 08/07 17:25
: : → scott2009:所以我比較不懂這個心態是怎樣的心態,不過不重要 08/07 17:25
: 很簡單,因為我很好奇,看起來就是銀行急著想找到你
: 跟你回報,怎麼會從法律版轉到銀行? 是不是漏了什麼重點
: 這種屁一樣的小事,會扯上違法?
我從來沒有告訴你違法,很多時候是你自己加上了定義
法律版上其實會回問題的已經越來越少,也都是特定版友才會私信回覆
有時候我會詢問,是否容我將律師版友的回覆回到版面,因為我覺得法律意見非常好
但人家都不願意,所以版面上越來越多只是處理程序而沒有實體討論
至於你說像屁一樣的小事,那當然看你的立場作為依據
這些龐然巨獸本來可以約束的就不多,很多權利是我們授權出去然後他們再擴權
你給老鼠喝牛奶他就會跟你要餅乾,我認為他採線所以我會挑戰他
: : → scott2009:0800521313,這是手機可以進線的,你可以問問看。 08/08 09:09
: : → scott2009:講話不需要這樣夾東夾西,敘述清楚即可 08/08 09:11
: : → scott2009:如果有心在上來告訴大家,是不是我敘述的那樣 08/08 09:11
: : → scott2009:可能你接觸的銀行不多,所以跟我一樣,認為這有什麼不能 08/08 09:12
: 還有,曾經在銀行混了六七年,我接觸過的銀行應該是比你多很多的
: 即時不在銀行從業了,還是有很多朋友在金融業工作,消息還是挺多的
: 另外,我更好奇你為什麼問不到?
: 我在 08/08 22:31 進線 02-21821313 一位代號 2261 簡先生
: 我開頭就問..財管的門檻,跟跨提,跨轉的優惠..
: 他雖然讓我等了一會,但也很直接的回答我..新富/跨提跨轉各十次
: 我實在不能明白,為什麼你會問不到??
: 得勞駕主管回覆,然後主管很衰洨的踩到你的地雷.
這個問題容我稍晚一點進線客服詢問,因為向我道歉的總行客服主管黃襄理
很清楚地告訴門檻這是需要由理專向客戶說明的事項
我有向顧服處王襄理、總行黃法務及客服主管黃襄理要求這個是應該公告的事項
因為理專經常講的跟總行很不一致,會造成日後非常多的糾紛及申訴
上述理由取得三個人的認同,我是不曉得有沒有這麼快就變化
: : → scott2009:這個版上多的是被行員不當行銷,但你列舉監護宣告的客訴 08/08 10:03
: : → scott2009:案對比,一個常態事實一個變態事實,好像都是幫銀行講話 08/08 10:04
: : → scott2009:你會打電話去問這些相關優惠然後在來版上告訴大家嗎? 08/08 10:04
: 不當行銷,現在有個資法還有金管會,還有金評會,還有消基會消保會
: 再不行,各地院的民事庭大門開開的..不會拒絕你
: 前提是你要能舉証你損害了什麼..
一個常態事實一個變態事實,我只能說列舉的太過於狹隘
我看到的大部分都是理專不當行銷後造成許多糾紛
: : → scott2009:因為本版讓許多人少走許多錯路,也避免資訊不對稱的情況 08/08 10:05
: : → scott2009:所以我會將所得到的資訊發上來,立場不同自然想法就不同 08/08 10:06
: : → scott2009:講話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基本態度,想請教我的門檻問題有奇 08/08 10:07
: 我這個人說話的習慣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 我感受什麼樣的態度,就用什麼樣的語氣回覆.
: 當然【感受】很主觀的,要是造成你不舒服.那也只能請你吞下去/多包涵
那同樣鏡子也是照出自己的容貌也請你多多包涵不要怪鏡子
我很清楚的知道我跟閣下站在不同的立場上
: : → scott2009:怪嗎?也希望你就回文,很多推文推到最後變成只有你我在 08/08 10:08
: : → scott2009:這是銀行的選擇,但是我只是要他誠實的告訴我,我的權利 08/08 10:11
: : → scott2009:義務,這樣很奇怪嗎?買個東西看個標價都不行嗎? 08/08 10:11
: 銀行的作業,只要他沒騙你,或是沒造成你損害,他可以不用什麼事
: 都一定要給你答案吧.少扯權利義務四個字,用來當當話術還可以
: 攤開來看..法律沒規定、契約也沒寫...
: 如果法律、契約有規定到這塊,我很想打去問台彩的董事長
: 福華飯店的粥好吃嗎...
這段話我看了兩遍,我已經在前文推文中告訴過你
該行因為不想讓客戶做比較,所以門檻都由分行理專回覆,會造成很不一致的地方
就閣下的定義,我不曉得「不一致」的地方算不算騙
前兩段已經有提及了,我不只提及還要求該行應該改善
只是我不知道有沒有這麼快這麼快就改善了
權利義務這四個字很難了解嗎?我消費要求看個明細很過分嗎?
如果法律契約有用,我很想打電話去問台新吳東亮董事長
彰銀的股權好吃嗎?
玉山客服經理黃襄理(確實是經理缺,簡言之襄理頂天已是客服部最大頭)已有回電
向我告知自從我反應門檻與分行有很不一致的地方時,他已經下令可以某種程度上的告知
門檻與優惠,他並且有調閱上述電話錄音指稱:這位同仁有告知優惠狀態但語末還是希望
由分行理專回覆詳細優惠狀況與等級。黃襄理並指出玉山在處理客戶的問題是非常確實的
讓客戶知道我們有改善的作為。
若以上事實有疑問,歡迎隨時電洽黃襄理
以上
--
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
: ※ 引述《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之銘言:
: : → scott2009:違反作業規定記過不也是情理之中?噹銀行剛剛好而已 08/07 16:05
: : → scott2009:對於免用人別確認之業務本來就不應該調閱相關資料 08/07 16:07
: : → scott2009:另外回覆的是客服主管的確以電話反向調閱個人資料 08/07 16:09
: : → scott2009:我打電話去查詢匯利率或相關門檻跟人別資料何干? 08/07 16:10
: 這件事看起來就是單純電話進線,系統帶入id,主管回電公司
: 然後你不爽為什麼反查你id..
: 銀行有很多狀況會在非本人進線時,反查資料..
: 例如非本人拾獲卡片,照會,他人進線要求處理事務等..
: 這狀況,只能說主管雞婆,加太白目;我相信你在他們銀行一定是特別客戶
你跳過一點,我先前文章提到過你沒有仔細看
接到詢問我電話的第一線客服人員已經知道我要求不要帶身分證字號
這位小姐告訴我,貴賓戶門檻是公司不得在0800告訴客戶之事項之一
會請他的線上主管回電話給我,而這位線上主管謝襄理就是因為我問到的門檻問題
是該銀行需要由分行理專管道的事項之一,所以對我去電的電話做了回溯系統
帶出我是該行的貴賓客戶,由這位謝襄理回電說我符合資格云云。
但是我問的是門檻與他反向回溯查詢我的所有資料何干?
: : → scott2009:客戶資料的作用是什麼呢?另外我有來電捕手,就不勞操心 08/07 16:54
: 來電捕手? 你沒講全世界沒人知道你有沒有來電捕手
: 更不會知道,會不會手機沒看到來電,反咬銀行為什麼不回電..
我這一點是針對你提到的假設事項,什麼銀行沒回電云云之類的
只是告訴你,沒有發生的事實不需要你假設
: : → scott2009:銀行的慣例不代表不可挑戰,這位客服的動作跟法官去查閱 08/07 16:55
: : → scott2009:愛慕的女法官報稅資料一樣愚蠢。具名跟不具名問到的答案 08/07 16:57
: : → scott2009:是不一樣的,你能接受嗎?我以一般標準去詢問門檻就是想 08/07 16:58
: 我不能接受答案不一致.這點我跟你相同
: 扯到法官利用職權偷查< 違法
: 跟主管為了回覆你,查出你是誰 < 違反作業規定 兩者輕重有別吧
輕重有別,該行的顧服處王襄理及總行黃法務都認為這是違反該行作業規定
我今天為什麼要特地將這個案件po上來,就是告訴許多人,銀行告訴你的不一定是對的
這位線上主管並不是為了服務我,請你注意,他並不是為了服務我
而是不希望由他向我說明登峰 菁英 及新富各項會員的門檻。
: : → scott2009:知道非貴賓戶的權利義務,結果回電告訴我是貴賓戶所以 08/07 16:58
: : → scott2009:都會吸收跟減免云云,這樣你能接受? 08/07 16:59
: 除非他跟你講錯答案,不然你是vip,會吸收 < 這是事實,
: 不能接受的點在於?
其實我再推文都有很詳細的告訴你,只不過你都沒有細看
我現在告訴他們,都只有分行理專這個管道,那萬一理專告訴客戶100次結果總行依貢獻度
判定為30次,那差額的70次怎麼處理?當然這個問題他沒有回答.....
我今天就是基於理專告訴我的優惠跟總行規定的不一樣,所以我進線確認
理專來來去去,一年要換好幾個,我就是希望總行可以清楚告知而不是都由分行理專回覆
這個會有弊病。
: : → scott2009:閣下作風似乎永遠傾向銀行,不過不重要,發文主要是讓 08/07 17:06
: : → scott2009:事實呈現,讓對此也有疑問的人做一個知道原來這樣是不行 08/07 17:07
: : → scott2009:不是銀行告訴你的都對,銀行會對你放多少條件,是基於 08/07 17:08
: : → scott2009:這個客戶知道了多少事實 08/07 17:09
: 依版風分類,我是傾向銀行的,但我從來沒叫人不要去申訴銀行
: 銀行有錯(違反契約、甚至違法),你告到銀行脫褲子,我也沒意見
: 反正有事的不會是我.
: 還是要像卡稱一樣,汲汲營營鑽銀行漏洞,才叫與消費者/鄉民同一陣線?
: 老是重砲抨擊銀行,打著消費者大旗,實則為爭取個人利益
: 這樣的行為是有多高尚...
所以說很多時候並不是你看到的一群人才是人,版上套利神人多的是
版上套利的文章越來越少就是因為類閣下的立場旗幟鮮明
害得我們現在都只能用私信向特定版友請教
我是非常好奇,只准銀行套消費者的利,而不准消費者去套銀行的利的道理是?
我其實發文就不怕人批評,我就是讓其他遇到諸如此類的事情在第一時間可以知道
該怎麼處理,至少讓人知道原來我不是第一個被理專騙的人
從金融爭議中心的改變,以前一定要紙本申訴,到現在變成電話就可以申訴
就是因為消費者太弱勢,而開戶約定事項又都對銀行做有利解釋
: : → scott2009:我其實沒有做過版有轉錄文章後去轉來的板再去查詢版友 08/07 17:25
: : → scott2009:所以我比較不懂這個心態是怎樣的心態,不過不重要 08/07 17:25
: 很簡單,因為我很好奇,看起來就是銀行急著想找到你
: 跟你回報,怎麼會從法律版轉到銀行? 是不是漏了什麼重點
: 這種屁一樣的小事,會扯上違法?
我從來沒有告訴你違法,很多時候是你自己加上了定義
法律版上其實會回問題的已經越來越少,也都是特定版友才會私信回覆
有時候我會詢問,是否容我將律師版友的回覆回到版面,因為我覺得法律意見非常好
但人家都不願意,所以版面上越來越多只是處理程序而沒有實體討論
至於你說像屁一樣的小事,那當然看你的立場作為依據
這些龐然巨獸本來可以約束的就不多,很多權利是我們授權出去然後他們再擴權
你給老鼠喝牛奶他就會跟你要餅乾,我認為他採線所以我會挑戰他
: : → scott2009:0800521313,這是手機可以進線的,你可以問問看。 08/08 09:09
: : → scott2009:講話不需要這樣夾東夾西,敘述清楚即可 08/08 09:11
: : → scott2009:如果有心在上來告訴大家,是不是我敘述的那樣 08/08 09:11
: : → scott2009:可能你接觸的銀行不多,所以跟我一樣,認為這有什麼不能 08/08 09:12
: 還有,曾經在銀行混了六七年,我接觸過的銀行應該是比你多很多的
: 即時不在銀行從業了,還是有很多朋友在金融業工作,消息還是挺多的
: 另外,我更好奇你為什麼問不到?
: 我在 08/08 22:31 進線 02-21821313 一位代號 2261 簡先生
: 我開頭就問..財管的門檻,跟跨提,跨轉的優惠..
: 他雖然讓我等了一會,但也很直接的回答我..新富/跨提跨轉各十次
: 我實在不能明白,為什麼你會問不到??
: 得勞駕主管回覆,然後主管很衰洨的踩到你的地雷.
這個問題容我稍晚一點進線客服詢問,因為向我道歉的總行客服主管黃襄理
很清楚地告訴門檻這是需要由理專向客戶說明的事項
我有向顧服處王襄理、總行黃法務及客服主管黃襄理要求這個是應該公告的事項
因為理專經常講的跟總行很不一致,會造成日後非常多的糾紛及申訴
上述理由取得三個人的認同,我是不曉得有沒有這麼快就變化
: : → scott2009:這個版上多的是被行員不當行銷,但你列舉監護宣告的客訴 08/08 10:03
: : → scott2009:案對比,一個常態事實一個變態事實,好像都是幫銀行講話 08/08 10:04
: : → scott2009:你會打電話去問這些相關優惠然後在來版上告訴大家嗎? 08/08 10:04
: 不當行銷,現在有個資法還有金管會,還有金評會,還有消基會消保會
: 再不行,各地院的民事庭大門開開的..不會拒絕你
: 前提是你要能舉証你損害了什麼..
一個常態事實一個變態事實,我只能說列舉的太過於狹隘
我看到的大部分都是理專不當行銷後造成許多糾紛
: : → scott2009:因為本版讓許多人少走許多錯路,也避免資訊不對稱的情況 08/08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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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這個人說話的習慣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 我感受什麼樣的態度,就用什麼樣的語氣回覆.
: 當然【感受】很主觀的,要是造成你不舒服.那也只能請你吞下去/多包涵
那同樣鏡子也是照出自己的容貌也請你多多包涵不要怪鏡子
我很清楚的知道我跟閣下站在不同的立場上
: : → scott2009:怪嗎?也希望你就回文,很多推文推到最後變成只有你我在 08/08 10:08
: : → scott2009:這是銀行的選擇,但是我只是要他誠實的告訴我,我的權利 08/08 10:11
: : → scott2009:義務,這樣很奇怪嗎?買個東西看個標價都不行嗎? 08/08 10:11
: 銀行的作業,只要他沒騙你,或是沒造成你損害,他可以不用什麼事
: 都一定要給你答案吧.少扯權利義務四個字,用來當當話術還可以
: 攤開來看..法律沒規定、契約也沒寫...
: 如果法律、契約有規定到這塊,我很想打去問台彩的董事長
: 福華飯店的粥好吃嗎...
這段話我看了兩遍,我已經在前文推文中告訴過你
該行因為不想讓客戶做比較,所以門檻都由分行理專回覆,會造成很不一致的地方
就閣下的定義,我不曉得「不一致」的地方算不算騙
前兩段已經有提及了,我不只提及還要求該行應該改善
只是我不知道有沒有這麼快這麼快就改善了
權利義務這四個字很難了解嗎?我消費要求看個明細很過分嗎?
如果法律契約有用,我很想打電話去問台新吳東亮董事長
彰銀的股權好吃嗎?
玉山客服經理黃襄理(確實是經理缺,簡言之襄理頂天已是客服部最大頭)已有回電
向我告知自從我反應門檻與分行有很不一致的地方時,他已經下令可以某種程度上的告知
門檻與優惠,他並且有調閱上述電話錄音指稱:這位同仁有告知優惠狀態但語末還是希望
由分行理專回覆詳細優惠狀況與等級。黃襄理並指出玉山在處理客戶的問題是非常確實的
讓客戶知道我們有改善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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