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一次發文,請多指教
小妹有勞保的問題想請教
若違反版規
會刪除
感謝!
前情提要:
本業:保險業務員,勞健保皆掛於工會已超過三年
兼職:105/12/5正式報到某公司任職兼差人員
總公司在高雄,我在台北分公司
正文:
我的工時是10點到14點(公司排班)
12月只排我七天班(當時沒想這麼多)
我的認知是兼職公司也應該幫我保完整一個月的勞保,
所以我就打給保險工會,請他幫我退勞保,
保險工會要我等公文來了在退保,
所以我等到昨天(1/6)問旅館的主管,
他說高雄的秘書說已經加保了
但是是按天數計算,
所以是這七天的上班日加保跟退保,
我說不合理啊,我又不是臨時工,
我是公司正式簽約的約聘人員,
每次上班工時都是固定的,
怎麼能夠用日期計算勞保天數,
然後公司就一直跳針說我們有勞資顧問,
我們有打去勞保局,
他們說兼職可以這樣算的,
所以昨天我到勞保局調投保明細才發現,
旅館這邊一!天!都!沒!保!!
我真的有點生氣的去問旅館的主管說怎麼回事
高雄的秘書才回電說上個月太忙了,忘記投保了
他們給的補償方式是
上個月少保七天
所以在一月會多幫我保七天回來
我說我一月的班上17天,
你在多七天變24天請問到底有什麼意義?
秘書被我問倒後,目前(1/7)沒有回應,
想請教各位大師:
真的是我認知錯誤嗎?
看他們這麼理直氣壯的說兼職本來就是按照日期計算,
我反而質疑起我自己的觀念是不是錯誤了!!
目前有考慮檢舉上個月未加保的狀況,
因勞保局今天休息,我真的很想知道到底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謝謝看完的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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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業:保險業務員,勞健保皆掛於工會已超過三年
兼職:105/12/5正式報到某公司任職兼差人員
總公司在高雄,我在台北分公司
正文:
我的工時是10點到14點(公司排班)
12月只排我七天班(當時沒想這麼多)
我的認知是兼職公司也應該幫我保完整一個月的勞保,
所以我就打給保險工會,請他幫我退勞保,
保險工會要我等公文來了在退保,
所以我等到昨天(1/6)問旅館的主管,
他說高雄的秘書說已經加保了
但是是按天數計算,
所以是這七天的上班日加保跟退保,
我說不合理啊,我又不是臨時工,
我是公司正式簽約的約聘人員,
每次上班工時都是固定的,
怎麼能夠用日期計算勞保天數,
然後公司就一直跳針說我們有勞資顧問,
我們有打去勞保局,
他們說兼職可以這樣算的,
所以昨天我到勞保局調投保明細才發現,
旅館這邊一!天!都!沒!保!!
我真的有點生氣的去問旅館的主管說怎麼回事
高雄的秘書才回電說上個月太忙了,忘記投保了
他們給的補償方式是
上個月少保七天
所以在一月會多幫我保七天回來
我說我一月的班上17天,
你在多七天變24天請問到底有什麼意義?
秘書被我問倒後,目前(1/7)沒有回應,
想請教各位大師:
真的是我認知錯誤嗎?
看他們這麼理直氣壯的說兼職本來就是按照日期計算,
我反而質疑起我自己的觀念是不是錯誤了!!
目前有考慮檢舉上個月未加保的狀況,
因勞保局今天休息,我真的很想知道到底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謝謝看完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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