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基金手續費高 無能經理人賴著不走 分析師:改善空間仍大 - 投資
By Hedda
at 2007-11-16T15:49
at 2007-11-16T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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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好還要更好」,道理一樣可用在美國人最愛投資的共同基金上,但這並不是在討論績效,而是關於企業如何改善基金的管理方法。基金產業是一個透過投資者信賴基礎的產業,誠信度除了來自法律的約束外,更應具備職業的道德操守。
《MarketWatch》 報導指出,美國投資公司協會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和由數家基金業者獨立董事成立的「獨立董事議會」(Independent Directors Council) 共同做的一份研究調查報告顯示,過去10年來基金產業的董事會「已越來越採取對股東最有利的做法」,而且搶在監督機構的腳步前就率先展開。
簡單來說,就好像是基金產業為自己打了一劑預防針,免得監管機構前來督察或是威脅。
調查發現,截至2006年底,佔董事會 3/4的獨立董事之基金公司多達 9成,而有 75%的基金公司都表示有 1個獨立的首席董事,或是至少有 1個獨立董事領導的董事會。相較之下,在1990年代中期,只有不到 1/4的基金公司有這樣的現象。
研究還指出, 90%以上的基金公司擁有獨立的法律諮詢提供給獨立董事。而有多數的基金公司聲稱也有在審計委員會中都有雇用金融專家,其實按照規定,他們其實並不需要任何財經專家。
「這些基金的董事會為了股東總是非常的盡心盡力。隨著基金產業規模日益茁壯,遇到的問題更為複雜,他們開始懂得加強監督的工作。」Independent Directors Council的董事Robert W.Uek表示。他指出,這份研究顯示了股東應當更有信心,因為這些董事們正努力捍衛著他們的資金。
不過,這些基金產業所做的努力,真的是像Robert W. Uek 描述得如此偉大嗎?
《MarketWatch》 資深專欄主筆 Chuck Jaffe表示,這些基金公司只是做了一件老早就該
做的事罷了,對於投資大眾的期待或是一個董事會的董事做了最基本的責任,也對監督機
構有了交代,因此並沒有什麼值得欣慰的。
也許他們做的一些舉動是個進步,但這並不足夠滿足基金的所有股東。
一般人並未發現,在過去10年這些董事會所制定的管理辦法,對於投資大眾來說是不利的
。也有不少董事會年復一年地保留那些平庸甚至糟糕的經理人,強行通過增加手續費,或
是並沒有封閉資產規模超過目標策略的基金。
關於治理方面,我們未看到那些大型規模的基金公司成立不同的委員會,所以平均一個董
事管理著至少25支基金。
儘管這些董事會多少有辭退一些外聘的管理基金者 (subadvisers),對於內部的當家經理
人似乎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基金董事認為,投資大眾可以用自己的荷包來做出選擇,言下之意透露了他們並不希望董
事會去干涉經理人的變動。
但他們忽略到的是,有些屬於退休計畫基金的人,並沒有太多選擇,或是長期持有基金的
人一但要轉換,將產生龐大金額的應課稅收益(taxable gains)。
誠如前言所述,基金產業是一個建立在投資大眾信賴基礎的產業。投資者有權利要求一個
會捍衛他們利益的積極董事會體系,這是一種基金從業人員用專業與職業道德來維護職業
的尊嚴,重視和維護廣大基金投資者權益的責任,並不是光雇用一個財務專家或是有個獨
立的首席董座就能了事的。
身為顧問公司Bobroff Consulting董事,兼Matthews亞洲基金董事的 Geo Bobroff,認為
在某種程度上,董事會掌控的權利已逐漸攀升,不過並沒有到全面控制的地步,至少在手
續費和績效方面。
總而言之,基金公司是可以有更好的組織和管理辦法的。儘管過去10年裡基金產業己有一
些進展,但仍嫌太少。基金產業應該本持其專業、自律精神,為基金投資者和產業謀取最
大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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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Watch》 報導指出,美國投資公司協會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和由數家基金業者獨立董事成立的「獨立董事議會」(Independent Directors Council) 共同做的一份研究調查報告顯示,過去10年來基金產業的董事會「已越來越採取對股東最有利的做法」,而且搶在監督機構的腳步前就率先展開。
簡單來說,就好像是基金產業為自己打了一劑預防針,免得監管機構前來督察或是威脅。
調查發現,截至2006年底,佔董事會 3/4的獨立董事之基金公司多達 9成,而有 75%的基金公司都表示有 1個獨立的首席董事,或是至少有 1個獨立董事領導的董事會。相較之下,在1990年代中期,只有不到 1/4的基金公司有這樣的現象。
研究還指出, 90%以上的基金公司擁有獨立的法律諮詢提供給獨立董事。而有多數的基金公司聲稱也有在審計委員會中都有雇用金融專家,其實按照規定,他們其實並不需要任何財經專家。
「這些基金的董事會為了股東總是非常的盡心盡力。隨著基金產業規模日益茁壯,遇到的問題更為複雜,他們開始懂得加強監督的工作。」Independent Directors Council的董事Robert W.Uek表示。他指出,這份研究顯示了股東應當更有信心,因為這些董事們正努力捍衛著他們的資金。
不過,這些基金產業所做的努力,真的是像Robert W. Uek 描述得如此偉大嗎?
《MarketWatch》 資深專欄主筆 Chuck Jaffe表示,這些基金公司只是做了一件老早就該
做的事罷了,對於投資大眾的期待或是一個董事會的董事做了最基本的責任,也對監督機
構有了交代,因此並沒有什麼值得欣慰的。
也許他們做的一些舉動是個進步,但這並不足夠滿足基金的所有股東。
一般人並未發現,在過去10年這些董事會所制定的管理辦法,對於投資大眾來說是不利的
。也有不少董事會年復一年地保留那些平庸甚至糟糕的經理人,強行通過增加手續費,或
是並沒有封閉資產規模超過目標策略的基金。
關於治理方面,我們未看到那些大型規模的基金公司成立不同的委員會,所以平均一個董
事管理著至少25支基金。
儘管這些董事會多少有辭退一些外聘的管理基金者 (subadvisers),對於內部的當家經理
人似乎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基金董事認為,投資大眾可以用自己的荷包來做出選擇,言下之意透露了他們並不希望董
事會去干涉經理人的變動。
但他們忽略到的是,有些屬於退休計畫基金的人,並沒有太多選擇,或是長期持有基金的
人一但要轉換,將產生龐大金額的應課稅收益(taxable gains)。
誠如前言所述,基金產業是一個建立在投資大眾信賴基礎的產業。投資者有權利要求一個
會捍衛他們利益的積極董事會體系,這是一種基金從業人員用專業與職業道德來維護職業
的尊嚴,重視和維護廣大基金投資者權益的責任,並不是光雇用一個財務專家或是有個獨
立的首席董座就能了事的。
身為顧問公司Bobroff Consulting董事,兼Matthews亞洲基金董事的 Geo Bobroff,認為
在某種程度上,董事會掌控的權利已逐漸攀升,不過並沒有到全面控制的地步,至少在手
續費和績效方面。
總而言之,基金公司是可以有更好的組織和管理辦法的。儘管過去10年裡基金產業己有一
些進展,但仍嫌太少。基金產業應該本持其專業、自律精神,為基金投資者和產業謀取最
大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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