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103離職的公司多報105整年的所得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如題

我一年換一間公司

103年在A公司

104前半年在A後半在B公司

105在B公司11個月+C公司1個月


然後收到稅單試算

薪資

A公司 XX萬<<相當於一年所得 [注意!!我105整年未曾在A公司工作]

B公司 XX+2萬 <<這筆沒問題


先詢問A公司人事 ,其表示沒有申報此筆, 請我向國稅局確認

但是今日去國稅局(北門捷運那裡) ,表示無法直接刪除,請A公司發函向國稅局取消才行<<<

請問這樣的流程正確嗎?

感覺有點互推 , 請稅務大師解惑QQ

--
---
堅持手打簽名檔 如果用設定的 不就是印章檔了嗎


---

--

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17-05-03
國稅局有虛報薪資檢舉書可以下載填寫送件
但是我不會縮網址XDD 私信給你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5-06
感謝 樓上 但是我的公司不會這樣做就是了…
Hedda avatarHedda2017-05-09
更正申請書應該就可以了 我猜是舊公司用舊資料報扣繳 所
以報錯了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5-09
請舊公司去辦扣繳更正 公司不理你就只好填更正申請書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5-12
謝謝三大
Oscar avatarOscar2017-05-17
舊公司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