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問題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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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
大概五年前投保醫療險時,投保前兩個月有因為胃食道逆流而去醫院看診,當時投保時有
告訴保經,但保經說這是很小的問題,不需要告知,所以就填否。

經過了五年,再重新檢視保單,以及看了許多健康告知相關的文章(唉,當年沒有針對健
康告知這件事爬文)
因為我的附約幾乎是定期險,不曉得未來如果要申請非胃食道逆流相關的理賠,保險公司
可以因為認為我當初未誠實告知,而不續保嗎?
還是說自赴約訂立兩年,無法解除契約,一樣可以續保,不過既往症不賠?
(主要是擔心說,因為是定期險的關係,會不會就沒辦法保證續保)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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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 avatarOlive2021-01-16
保險法第64條第三項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01-19
賠不賠 考量的因素很多 很難給你正確的答案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1-01-23
是有遇到什麼健康上問題在擔憂嗎?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01-23
不實告知影響的是會不會被解約,這部分才有兩年的問題
Belly avatarBelly2021-01-26
而理賠看的是該狀況是否為投保後新發生,這個並沒有時限
已投保過五年,是否會因不實告知解約(X)
Ina avatarIna2021-01-28
若投保前疾病,ex.胃食道逆流復發是否理賠(X)
Cara avatarCara2021-01-31
當然,若可證明非投保前胃食道逆流復發,就另當別論了
Olive avatarOlive2021-02-02
不要想太多,保險公司對於已經成立五年的保單,不會費力
要調你病歷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02-07
不調病歷又怎麼可能知道你告知不實啦
Iris avatarIris2021-02-08
說這病症投保前兩個月內有就醫是小問題而不告知是錯的
Una avatarUna2021-02-09
這樣的業務不知還在不在職,可以申訴把他換掉
Doris avatarDoris2021-02-10
但就目前來說,若這病症已五年沒就醫,可以當作痊癒了
Quanna avatarQuanna2021-02-13
(但樓主未說明是否未痊癒、仍有就醫治療?)
Liam avatarLiam2021-02-13
原則上保險公司要主張為既往症不賠,須舉證跟現症有關聯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02-18
但如果一直沒痊癒、有關聯,也沒申請理賠的權力
Jack avatarJack2021-02-19
煩惱來自於想要的東西得不到,不要申請理賠就沒煩惱了
James avatarJames2021-02-20
如果早已痊癒、未來是你該得的保障,不太至於會被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