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分我是被保險人的年金險,保單價值約3XX萬,要保人我媽想將要保人改為我本人,
以後才沒有遺產稅的問題。但是超過每年220萬的贈與稅額。以節稅角度來看,僅想到兩種
方式
1.先貸款150萬出來,保單價值220萬以下,就沒贈與稅問題,但貸款利息6.5,很高。
2.要保人直接更改,拼國稅局查不到
諮詢板上達人,哪個方案較優,或是有其他更適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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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才沒有遺產稅的問題。但是超過每年220萬的贈與稅額。以節稅角度來看,僅想到兩種
方式
1.先貸款150萬出來,保單價值220萬以下,就沒贈與稅問題,但貸款利息6.5,很高。
2.要保人直接更改,拼國稅局查不到
諮詢板上達人,哪個方案較優,或是有其他更適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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