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anj (巫術師)》之銘言:
: 四、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收取自費特材費用之原則:
: (一) 已向本局提出核價申請並經本局受理,尚在審核中、議價
: 中或議價未完成之品項,在完成核價程序之前,保險醫事服務機
: 構可向保險對象收取全額自費,該等品項名稱、品項代碼及醫療
: 器材許可證字號將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
: (二) 已納入給付品項,但不符合健保給付規定者,保險醫事服務
: 機構可向保險對象收取全額自費。
: (三) 經本局審議結果為不納入給付之品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
: 可向保險對象收取全額自費,該等品項名稱、品項代碼及醫療器
: 材許可證字號,將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
: (四) 已導入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項目,有
: 上開(一)、(二)、(三)款所列自費情形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
: 依支付標準Tw-DRGs 支付通則規定辦理。
(中略)
: 心得:
: Q1.請問各位保險前輩,紅字的部分意思是已經導入DRG的部分就沒救了?
: (這部分看起來雙實支還是有用)
: Q2.另外請問一下文中的[全額自費]看起來是指整個療程,還是該醫材?
: 這樣文件解釋起來的意思完全不一樣耶...
: 希望能在這裡得到充分的討論...感謝大家
恕我直言,你完全弄錯囉... 原本的情況如下 :
請先看此篇新聞 :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301468
本來是只能選健保身分就醫(使用健保醫材或藥物) 或
非健保身分就醫(使用自費醫材或藥物)
而現在是可自由使用健保身分就醫 + 自由選擇健保或自費醫材.藥物
對於自費有可能高達2~30萬,雙實支一直都是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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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收取自費特材費用之原則:
: (一) 已向本局提出核價申請並經本局受理,尚在審核中、議價
: 中或議價未完成之品項,在完成核價程序之前,保險醫事服務機
: 構可向保險對象收取全額自費,該等品項名稱、品項代碼及醫療
: 器材許可證字號將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
: (二) 已納入給付品項,但不符合健保給付規定者,保險醫事服務
: 機構可向保險對象收取全額自費。
: (三) 經本局審議結果為不納入給付之品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
: 可向保險對象收取全額自費,該等品項名稱、品項代碼及醫療器
: 材許可證字號,將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
: (四) 已導入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項目,有
: 上開(一)、(二)、(三)款所列自費情形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
: 依支付標準Tw-DRGs 支付通則規定辦理。
(中略)
: 心得:
: Q1.請問各位保險前輩,紅字的部分意思是已經導入DRG的部分就沒救了?
: (這部分看起來雙實支還是有用)
: Q2.另外請問一下文中的[全額自費]看起來是指整個療程,還是該醫材?
: 這樣文件解釋起來的意思完全不一樣耶...
: 希望能在這裡得到充分的討論...感謝大家
恕我直言,你完全弄錯囉... 原本的情況如下 :
請先看此篇新聞 :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301468
本來是只能選健保身分就醫(使用健保醫材或藥物) 或
非健保身分就醫(使用自費醫材或藥物)
而現在是可自由使用健保身分就醫 + 自由選擇健保或自費醫材.藥物
對於自費有可能高達2~30萬,雙實支一直都是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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