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壽險身故理賠問題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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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保險法有個想法但是覺得怪怪的,想請教板上各位有經驗的前輩

如果定期壽險的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

那麼在保單滿兩年以上後,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領取完身故保險金,契約終止

這時候要保人是否要求保險公司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 ?



保險法116條:

保險契約終止時,保險費以付足2年以上,如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者,

保險人應返還期保單價值準備金。


我覺得看起來保險人應該是要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才對。

不知道板上各位有經驗的前輩是否有遇過類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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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2-10-29
116條的全文要一起看
Mason avatarMason2012-11-03
你得到他了
這條主要再說明契約因停效而導致失去效力(終止)的狀況
David avatarDavid2012-11-07
且也說明在不同時間點回復效力所帶來的影響跟變化
因此,所謂的終止會退還保單價值指的是
停效所導致的終止,而非理賠導致的終止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11-10
感謝解釋 原來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