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先導型計畫 - 經濟

By Jack
at 2011-03-08T13:59
at 2011-03-08T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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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先導型計畫-開跑囉*
各公私立大學主修人文社會科學的大二(含)以上同學請注意,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人文社會
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先導型計畫」,提供有志未來從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的同學
一個出國研修的好機會。第一年度計畫已與美國、英國、德國的四所大學簽約,補助優秀學
生赴國外簽約大學進行為期一年的研修。補助項目涵蓋:來回機票、學雜費、生活費等。
機會難得,歡迎有興趣的同學閱讀以下說明或上本計畫辦公室網站查詢計畫相關資訊。
http://bunban.ea.sinica.edu.tw/
*********************************************
教育部 人文社會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先導型計畫
*********************************************
1. 計畫簡介:
教育部顧問室為培養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人才,成立「人文社會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
計畫」,獎助優秀大學生赴國際知名大學選修課程,以擴展年輕學子參與國際學術社群之機
會,提升國際競爭優勢。
2. 補助對象及資格:
(1)補助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以校為單位向本部提出申請。
由學校指定單位受理學生個人報名,經彙整初核所有參與本計畫甄選之學生個人資料後
,造冊向本計畫辦公室提出申請。
(2)申請學生資格:
a.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b.主修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大二(含)以上之大學部在學學生,且未來有志從事
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者。
c.具備相關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足以證明本身表現之條件。
d.未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累計逾一年以上之留學獎補助者。
3. 補助期程及名額:
(1)補助期程:2011年秋季學期、2012年春季學期,共二學期。
如因本部計畫辦公室與國外進修機構簽約作業之因素,不及於2011年秋季學期入學,延
至2012年春季學期入學者,補助期程為一學期。
(2)研修機構及名額:(每人限擇一類申請)
A類:8至14名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USA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 UK
B類:4至6名
University of Tubingen, Germany
4. 補助項目:
(1)來回機票費:補助二地直接或最短航程往返之經濟艙機票,以新臺幣(以下同)五萬元
為上限。
(2)國外進修機構學雜費:學費全額補助,雜費以補助五萬元為上限。
(3)國外生活費:按實際停留月數每人每月二萬元,至多補助十個月,以二十萬元為上限。
5. 申請作業:
(1)由學校指定單位受理學生個人報名,經彙整初核所有參與本計畫甄選之學生個人資料後
,造冊向本計畫辦公室提出申請。
(2)申請日期:各校受理學生報名期限由各校自訂,請詢問各校負責單位。
(3)申請文件:每位申請學生均應包括下列資料,相關申請格式可自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教
育計畫入口網HSS(網址為http://hss.edu.tw)或本計畫辦公室網頁
(http://bunban.ea.sinica.edu.tw)下載。
a.報名表。
b.自述:以二千字為限,內容應包括個人成長經驗、參與學術活動、專題計
畫或研究經驗、個人傑出表現、至國外機構進修之學習規劃及生涯
規劃等。
c.個人作品一件:如學期報告、專題寫作等各類作品。以A4紙張單面印刷。
d.大學在校成績單正本,應註明全班排名。
e.推薦函(信)一封:得由推薦人自行郵寄或由學生連同申請文件一併提出。
f.語言能力證明:申請人應依類別提出下列能力證明,如未及於申請日期截
止前提出者,至遲應於民國100年5月7日前補件送達上開本
部指定地點,逾時視同放棄。
A類:應提出TOEFL iBT或IELTS之語言能力成績證明。
B類:得提出英語(TOEFL iBT或IELTS)或德語(如TestDaF)
等語言能力成績證明,供審查參考。
g.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6. 審查作業:
(1)初審:書面審查。
(2)複試:筆試及口試,於民國100年4月下旬舉辦,通過複試者始得參加講習。
(3)講習:於民國100年5月上旬舉辦,共計四天;完成所有講習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始取得
分發資格。
(4)分發:依進修機構名額、審查總成績(初審30%、複試30%、講習40%)及學生個人志願
分發。
詳細計畫相關資訊請見本計畫網站:http://bunban.ea.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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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私立大學主修人文社會科學的大二(含)以上同學請注意,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人文社會
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先導型計畫」,提供有志未來從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的同學
一個出國研修的好機會。第一年度計畫已與美國、英國、德國的四所大學簽約,補助優秀學
生赴國外簽約大學進行為期一年的研修。補助項目涵蓋:來回機票、學雜費、生活費等。
機會難得,歡迎有興趣的同學閱讀以下說明或上本計畫辦公室網站查詢計畫相關資訊。
http://bunban.ea.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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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人文社會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先導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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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計畫簡介:
教育部顧問室為培養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人才,成立「人文社會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
計畫」,獎助優秀大學生赴國際知名大學選修課程,以擴展年輕學子參與國際學術社群之機
會,提升國際競爭優勢。
2. 補助對象及資格:
(1)補助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以校為單位向本部提出申請。
由學校指定單位受理學生個人報名,經彙整初核所有參與本計畫甄選之學生個人資料後
,造冊向本計畫辦公室提出申請。
(2)申請學生資格:
a.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b.主修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大二(含)以上之大學部在學學生,且未來有志從事
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者。
c.具備相關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足以證明本身表現之條件。
d.未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累計逾一年以上之留學獎補助者。
3. 補助期程及名額:
(1)補助期程:2011年秋季學期、2012年春季學期,共二學期。
如因本部計畫辦公室與國外進修機構簽約作業之因素,不及於2011年秋季學期入學,延
至2012年春季學期入學者,補助期程為一學期。
(2)研修機構及名額:(每人限擇一類申請)
A類:8至14名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USA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 UK
B類:4至6名
University of Tubingen, Germany
4. 補助項目:
(1)來回機票費:補助二地直接或最短航程往返之經濟艙機票,以新臺幣(以下同)五萬元
為上限。
(2)國外進修機構學雜費:學費全額補助,雜費以補助五萬元為上限。
(3)國外生活費:按實際停留月數每人每月二萬元,至多補助十個月,以二十萬元為上限。
5. 申請作業:
(1)由學校指定單位受理學生個人報名,經彙整初核所有參與本計畫甄選之學生個人資料後
,造冊向本計畫辦公室提出申請。
(2)申請日期:各校受理學生報名期限由各校自訂,請詢問各校負責單位。
(3)申請文件:每位申請學生均應包括下列資料,相關申請格式可自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教
育計畫入口網HSS(網址為http://hss.edu.tw)或本計畫辦公室網頁
(http://bunban.ea.sinica.edu.tw)下載。
a.報名表。
b.自述:以二千字為限,內容應包括個人成長經驗、參與學術活動、專題計
畫或研究經驗、個人傑出表現、至國外機構進修之學習規劃及生涯
規劃等。
c.個人作品一件:如學期報告、專題寫作等各類作品。以A4紙張單面印刷。
d.大學在校成績單正本,應註明全班排名。
e.推薦函(信)一封:得由推薦人自行郵寄或由學生連同申請文件一併提出。
f.語言能力證明:申請人應依類別提出下列能力證明,如未及於申請日期截
止前提出者,至遲應於民國100年5月7日前補件送達上開本
部指定地點,逾時視同放棄。
A類:應提出TOEFL iBT或IELTS之語言能力成績證明。
B類:得提出英語(TOEFL iBT或IELTS)或德語(如TestDaF)
等語言能力成績證明,供審查參考。
g.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6. 審查作業:
(1)初審:書面審查。
(2)複試:筆試及口試,於民國100年4月下旬舉辦,通過複試者始得參加講習。
(3)講習:於民國100年5月上旬舉辦,共計四天;完成所有講習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始取得
分發資格。
(4)分發:依進修機構名額、審查總成績(初審30%、複試30%、講習40%)及學生個人志願
分發。
詳細計畫相關資訊請見本計畫網站:http://bunban.ea.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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