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親贈與取得的房屋買賣後的所得稅計算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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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時我母親要我將我名下的房屋過戶(贈與)給她
這個房子當時是還有幾百萬房貸的,
房貸的借款人一直都是我, 過戶後也沒有更改貸款人名字
但實際上的每個月的貸款都是媽媽去處理繳納的

去年媽媽將這個房屋賣出
想詢問今年申報所得稅時, 這個房屋交易產生的所得稅計算
可否以賣出價格-當初取得房屋買入價格去計算(有當年的買賣契約, 上面是媽媽的簽名)
還是一定要以賣出價格-220萬(贈與)下去計算所得稅
稅率實在差有點多...>"<
先謝謝各位前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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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2-05-13
這麼多稅金還不找代書?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2-05-14
跟申報綜所稅無涉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2-05-14
涉及能否主張借名登記返還以申報舊制財產交易 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