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CK/STO9/3282019.shtml
不曉得此文最後提的例子是怎麼算的?
那幾個狀況的例子在我自己試算的結果都不到文中所說的數字呀,
不曉得是我算錯還是?
我的算法是:
可扣抵部份~狀況一:74000*4+88000+75000*2=534000
(採標準扣除額)
狀況二:74000*4+75000*2+24000*4+240000=782000
(採列舉扣除額並包含滿額保險、房貸)
結果~狀況一:22200+(1500000-534000-370000)*0.13=99680
狀況二:22200+(1500000-782000-370000)*0.13=67440
(補充:370000*6%=22200這是第一階段6%,加上第二階段 13%,這是我的算法。)
不管是哪種狀況我都算得比新聞例子少,是我算錯了嗎?@_@a
其實我只是算好玩的,因為我也沒結婚沒小孩,也沒啥報稅經驗,
只是想多學學而已......
另外是我自己的問題,我如果列報扶養我母親,
那麼她的扣繳憑單(利息、股息之類)是與我的所得一起算入嗎?
以上幾個問題煩請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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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誇獎我我也不會高興的啦~~釁 (扭)
http://www.pixnet.net/Henry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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