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各位大大的推文後…
又有些問題了>_<" 請問AAPA是什麼呢…?
假設我手頭上有個專利
而客戶的發明只是這個專利大部份雷同只是其中某項步驟不一樣而已
那這樣我該將這個專利寫在實施方式裡還是先前技術裡呢?
將專利引用在實施方式裡,各位老手大大們通常都是如何引用的呢?
有請各位大大指教了~
※ 引述《kaylotede (kaylotede)》之銘言:
: 請問@_@
: 會有寫完專利說明書後
: 先前技術的篇幅比實施方式的篇幅還大的嗎?囧
: 這樣是不是就顯得很喧賓奪主?
: 請指教一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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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些問題了>_<" 請問AAPA是什麼呢…?
假設我手頭上有個專利
而客戶的發明只是這個專利大部份雷同只是其中某項步驟不一樣而已
那這樣我該將這個專利寫在實施方式裡還是先前技術裡呢?
將專利引用在實施方式裡,各位老手大大們通常都是如何引用的呢?
有請各位大大指教了~
※ 引述《kaylotede (kaylotede)》之銘言:
: 請問@_@
: 會有寫完專利說明書後
: 先前技術的篇幅比實施方式的篇幅還大的嗎?囧
: 這樣是不是就顯得很喧賓奪主?
: 請指教一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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