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通過專利師高考規則,
並定於97年8月辦理首次專利師高等考試
【2007/12/20更新】
依據院會通過的考試規則,
本考試應考資格除具有專科以上學校理、工、醫、農、生命科學、
生物科技、智慧財產權、設計、法律、資訊管理等
相關學院、科、系、組、所、學程畢業,
領有畢業證書者可應考外,
另普通考試技術類科考試及格,
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
有證明文件者,亦可應考。
專利師高考的應試科目共計6科,
包括
專利法規;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
專利審查基準與專利申請實務;
微積分、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
專業英文或專業日文(任選一科);
工程力學或生物技術或電子學或物理化學或基本設計或計算機結構(任選一科)。
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
除專業英文、專業日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外,
其餘應試科目均採申論式試題。
注意
有考 微積分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3569&ctNode=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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