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稅收超徵的異端與邪說 - 稅務
By Rosalind
at 2022-06-28T10:50
at 2022-06-28T10:50
Table of Contents
【專家之眼】稅收超徵的異端與邪說
2022-06-27 07:53 聯合報/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
https://reurl.cc/yr8ob8
所得稅申報截止延長至本月底,大筆稅收仍未進國庫,但1至5月累計稅收實徵淨額已達
9,118億元、占累計分配預算數107.6%,看來今年又會是個「稅收豐年」。圖/聯合報系
資料照片
由於所得稅申報截止延長至本月底,大筆稅收仍未進國庫,但1至5月累計稅收實徵淨額已
達9,118億元、占累計分配預算數107.6%,有此「瑞兆」,看來今年又會是個「稅收豐年
」;是否能夠「超益求超」、一舉突破去年創下的4,327億元歷史超徵數,國人拭目以待
之際,心中恐怕是五味雜陳。
論收入面,課稅稅基為經濟活動,政府稅收勢必隨經濟活動的日益發展而增加;論支出面
,政府支出與經濟體系規模連動的情形,在財政學理論與實證上,皆有深入的探討。
政府支出之財源,雖可透過規費、營業盈餘與事業收入等方式挹注,但課稅收入為財源重
中之重。在台灣,課稅收入占政府歲出比重,歷年來都有七至九成間的水準。因此,政府
年度預算中,逐年上升的稅收數字,實屬常態,舉世皆然。
但近年來,「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台灣不僅在預算中稅收數字逐年上升,實際徵起的
稅收,猶更上一層樓,硬是超越連年上升的預算稅收;且此一「超徵」的金額,還不斷的
創下新紀錄。
過往出現「超徵」的情形,或多或少被視為稽徵行政的「績效」,而今面對「常態性超徵
」,財政部的態度亦趨低調;甚至在文稿尺牘作業,已不再使用「超徵」一詞,而以「實
徵數大於預算數」取代之。
平心而論,「超徵」一詞,容易產生稅捐稽徵機關「超額徵稅」的聯想,確實不當。人民
依法納稅,既然稅捐之稽徵不能逾越法律所規範,如有「超額徵稅」的「超徵」情形,是
對於人民生命權與財產權莫大的傷害,豈可如一些不明就裡的民間團體所主張,將超徵的
金額平均發給國人、所謂「還稅於民」,就得以了事?
讓人啼笑皆非的是,浸淫於時下社經氛圍,上述對於「超徵」的誤解與分錢的主張,竟然
還博得部分學者與政治人物的共鳴。有學者斷言:超徵的稅收並非稅金,「是不法所得!
」;有立院黨團呼籲:「中低收每戶發10萬、低薪族3萬」,將超徵的稅收,還給人民。
最過分的是,還有人將「超徵」,與財政部的「稅務獎勵金」與法務部的「行政執行績效
獎金」連結,直指稅務員與執行官,為圖己私利,而違法徵稅、濫用權力。
清清楚楚的是,所謂「稅收超徵」,是實際徵起的稅收,「超過」預算編列的稅收,並不
是徵起的稅收,「超過」人民依法所應盡的納稅義務。
退一萬步言,如果稅收超徵確實來自「多收」,則還稅理當退還給「多繳」稅的人,哪有
把多收的錢退給他人的道理?至於稅務員、執行官,苟有違法徵稅、濫用權力情事,罪無
可赦,應嚴予究辦,又豈是廢除「稅務獎勵金」、「行政執行績效獎金」,可以苟且。
誤解超徵的真意而引發的「諸多邪說」,須予以導正;「常態性超徵」的「財政異端」,
也必須受嚴厲譴責。究竟稅收要超徵到什麼樣的程度,財政、主計首長才會把頭從沙堆中
抬起、認真地看待問題?
「常態性超徵」表示稅收預測失準、財政管理落伍;沒有列入施政規畫的稅收,表示預算
程序失靈、政府行政不效率;如有虛增的稅負,則表示整體稅制失修、租稅正義蒙羞。一
味忽略「常態性超徵」的情形,是因循苟且、便宜行事;刻意地迴避「常態性超徵」的問
題,是黑白不分、遺禍台灣,恐將賠上整體稅制的正當性。
解決「常態性超徵」之道,一時間,當從精進稅收預測的模式與調整技術官僚的心態著手
,進而如果能夠按部就班、有系統性地檢修整體稅制,問題絕對可解。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41749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2022-06-27 07:53 聯合報/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
https://reurl.cc/yr8ob8
所得稅申報截止延長至本月底,大筆稅收仍未進國庫,但1至5月累計稅收實徵淨額已達
9,118億元、占累計分配預算數107.6%,看來今年又會是個「稅收豐年」。圖/聯合報系
資料照片
由於所得稅申報截止延長至本月底,大筆稅收仍未進國庫,但1至5月累計稅收實徵淨額已
達9,118億元、占累計分配預算數107.6%,有此「瑞兆」,看來今年又會是個「稅收豐年
」;是否能夠「超益求超」、一舉突破去年創下的4,327億元歷史超徵數,國人拭目以待
之際,心中恐怕是五味雜陳。
論收入面,課稅稅基為經濟活動,政府稅收勢必隨經濟活動的日益發展而增加;論支出面
,政府支出與經濟體系規模連動的情形,在財政學理論與實證上,皆有深入的探討。
政府支出之財源,雖可透過規費、營業盈餘與事業收入等方式挹注,但課稅收入為財源重
中之重。在台灣,課稅收入占政府歲出比重,歷年來都有七至九成間的水準。因此,政府
年度預算中,逐年上升的稅收數字,實屬常態,舉世皆然。
但近年來,「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台灣不僅在預算中稅收數字逐年上升,實際徵起的
稅收,猶更上一層樓,硬是超越連年上升的預算稅收;且此一「超徵」的金額,還不斷的
創下新紀錄。
過往出現「超徵」的情形,或多或少被視為稽徵行政的「績效」,而今面對「常態性超徵
」,財政部的態度亦趨低調;甚至在文稿尺牘作業,已不再使用「超徵」一詞,而以「實
徵數大於預算數」取代之。
平心而論,「超徵」一詞,容易產生稅捐稽徵機關「超額徵稅」的聯想,確實不當。人民
依法納稅,既然稅捐之稽徵不能逾越法律所規範,如有「超額徵稅」的「超徵」情形,是
對於人民生命權與財產權莫大的傷害,豈可如一些不明就裡的民間團體所主張,將超徵的
金額平均發給國人、所謂「還稅於民」,就得以了事?
讓人啼笑皆非的是,浸淫於時下社經氛圍,上述對於「超徵」的誤解與分錢的主張,竟然
還博得部分學者與政治人物的共鳴。有學者斷言:超徵的稅收並非稅金,「是不法所得!
」;有立院黨團呼籲:「中低收每戶發10萬、低薪族3萬」,將超徵的稅收,還給人民。
最過分的是,還有人將「超徵」,與財政部的「稅務獎勵金」與法務部的「行政執行績效
獎金」連結,直指稅務員與執行官,為圖己私利,而違法徵稅、濫用權力。
清清楚楚的是,所謂「稅收超徵」,是實際徵起的稅收,「超過」預算編列的稅收,並不
是徵起的稅收,「超過」人民依法所應盡的納稅義務。
退一萬步言,如果稅收超徵確實來自「多收」,則還稅理當退還給「多繳」稅的人,哪有
把多收的錢退給他人的道理?至於稅務員、執行官,苟有違法徵稅、濫用權力情事,罪無
可赦,應嚴予究辦,又豈是廢除「稅務獎勵金」、「行政執行績效獎金」,可以苟且。
誤解超徵的真意而引發的「諸多邪說」,須予以導正;「常態性超徵」的「財政異端」,
也必須受嚴厲譴責。究竟稅收要超徵到什麼樣的程度,財政、主計首長才會把頭從沙堆中
抬起、認真地看待問題?
「常態性超徵」表示稅收預測失準、財政管理落伍;沒有列入施政規畫的稅收,表示預算
程序失靈、政府行政不效率;如有虛增的稅負,則表示整體稅制失修、租稅正義蒙羞。一
味忽略「常態性超徵」的情形,是因循苟且、便宜行事;刻意地迴避「常態性超徵」的問
題,是黑白不分、遺禍台灣,恐將賠上整體稅制的正當性。
解決「常態性超徵」之道,一時間,當從精進稅收預測的模式與調整技術官僚的心態著手
,進而如果能夠按部就班、有系統性地檢修整體稅制,問題絕對可解。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41749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所得所屬期間、給付年度認定
By Valerie
at 2022-06-27T23:19
at 2022-06-27T23:19
扣繳憑單的用處
By Yuri
at 2022-06-27T21:25
at 2022-06-27T21:25
請問報稅系統已帶入之醫藥費明細要去哪看
By George
at 2022-06-27T20:29
at 2022-06-27T20:29
新婚 分開申報問題
By Rosalind
at 2022-06-27T13:27
at 2022-06-27T13:27
特定保險給付納所得 三要件
By John
at 2022-06-27T10:19
at 2022-06-27T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