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列舉扣除保費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同一申報戶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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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標題一問...

我今年報撫養我媽

我媽有幫自己買保險超過24000, 所以在列舉時她的非健保費就是報24000

但我有幫我自己還有我媽買保險, 所以這部份要保人是我
被保險人有兩位 (我和我媽)
金額有點忘了, 假設我幫自己買的和幫我媽買的都是1萬

請問列舉我自己的非健保費時是要填1萬還是2萬?
跑去國稅局問, 結果服務台的阿姨有的說1萬有的說2萬
搞的我好混亂, 不知道到底哪一種才是對的

請大家不吝告知,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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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16-06-03
你媽就超過24000,就不用填,你除了1萬還有其他保險嗎??
勞保呢??
Andy avatarAndy2016-06-04
兩者不能相加喔.....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6-07
被保險人不同是不能相加的......
Edith avatarEdith2016-06-08
規定是算在被保險人那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06-11
是以被保險人為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