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度起~遺產稅的計算方式(扣除額的項目) - 稅務

By Rae
at 2006-05-06T03:24
at 2006-05-06T03:24
Table of Contents
95年度起~遺產稅的計算方式
A 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額=(課稅遺產淨額×級距稅率)-累進差額-扣抵稅額及利息
B 應納稅額:係按被繼承人之遺產總額、減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之「課稅遺產總額」
,再乘以規定稅率並減去累進差額及可扣抵的稅額後,計得應納稅額。
C 課稅遺產總額:應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下的財產及被繼承人死亡前三年內贈
與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或直系血親卑親屬配偶之財產
都應列入。
D 免稅額: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自遺產總額中減除
免稅額779萬元;其為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者,加倍計算,即免稅額為1,588萬。
E 扣除額的項目有:
1.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45萬元。
2.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其有未滿二十歲
者,並得按其年齡屆滿二十歲之年數,每年加扣45萬元。但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
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之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
3.被繼承人遺有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111萬元。
4.第1款至第3款所定之人如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3條規定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或精神衛生法第5條第2項規定之病人,每人得再加扣557萬元。
5.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
;其兄弟姊妹中有未滿二十歲者,並得按其年齡屆滿二十歲之年數,每年加扣45
萬元。
6.遺產中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繼續經營農業生產者
,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但該土地如繼續供農業使用不滿五年者
,應追繳應納稅賦。
7.被繼承人死亡前6年至9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按年遞減扣除百分之八
十、百分之六十、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二十。
8.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
9.被繼承人死亡前,未償之債務,具有確實證明者。
10.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11萬元計算。
11.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之直接必要費用。
遺產稅速算表請參照: http://www.fubonlife.com.tw/member/tax01.htm#遺產稅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
Tags:
稅務
All Comments

By Jacob
at 2006-05-07T11:55
at 2006-05-07T11:55
Related Posts
父親自有土地+建物過戶給小孩?

By Rebecca
at 2006-05-06T02:38
at 2006-05-06T02:38
父親自有土地+建物過戶給小孩?(更新)

By Kumar
at 2006-05-06T02:34
at 2006-05-06T02:34
勞退新制自提退休金的問題??

By Necoo
at 2006-05-06T01:49
at 2006-05-06T01:49
跟工會保的勞保到底可不可以抵稅?

By Edith
at 2006-05-06T00:49
at 2006-05-06T00:49
跟工會保的勞保到底可不可以抵稅?

By Regina
at 2006-05-06T00:46
at 2006-05-06T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