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今年買房,看了一下
土地權狀是8/30辦理移轉過戶的
那今年的地價稅是歸建商還是買方繳納呢?
看到精華區有這一段
二、目前地價稅係每年徵收一次,繳納日期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課徵期間
自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於基準日之後,始辦竣
土地移轉登記者,當年地價稅稽徵機關仍會向原所有權人發單課徵,因此如在年度中
發生土地買賣移轉時,雙方宜事先約定好此部分稅捐之歸屬負擔。
所以今年歸建商繳是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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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權狀是8/30辦理移轉過戶的
那今年的地價稅是歸建商還是買方繳納呢?
看到精華區有這一段
二、目前地價稅係每年徵收一次,繳納日期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課徵期間
自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於基準日之後,始辦竣
土地移轉登記者,當年地價稅稽徵機關仍會向原所有權人發單課徵,因此如在年度中
發生土地買賣移轉時,雙方宜事先約定好此部分稅捐之歸屬負擔。
所以今年歸建商繳是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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