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的免稅額?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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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財政部賦稅署有發佈新聞稿。新聞稿如下

公布日期 105-12-12

* 標題

公告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
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

* 詳細內容

 財政部公告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
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如下:

一、免稅額:每人新臺幣(下同)88,000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
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32,000元。

二、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90,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80,000元。

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28,000元為限。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28,000元。


就在剛剛準備網路報稅,才發現每個人的免稅額是85000。所以到底是要以哪個為主呢?

已經打電話詢問,對方說他們是負責申報相關軟體操作問題,所以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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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7-05-02
明年才適用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5-04
喔喔。原來是這樣的,是看所得的年度而不是看申報的年度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5-08
.....那個 推文沒有m開頭的……
Ethan avatarEthan2017-05-12
XDDD
Iris avatarIris2017-05-12
對不起!我眼睛脫窗!感謝n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