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問題不討論用各種方式隱藏收入的高收入份子避稅問題
想討論的是在帳面上綜合所得很高卻不用再繳綜所稅的人
綜合所得稅現在有很高的比例是來自中低階層的貢獻
所以很多人會幹譙稅制不公
但是假設有某人他光靠股息收入就有600萬了
當然她的綜所稅稅率也是40%
問題是,如果她的股息收入全部來自可扣抵稅率33%的公司
她再配合有個120萬的捐款收據
那在帳面上,他年收600萬,但是可以退稅,很令人憤慨
只是,120萬的捐款收據也是要花錢的
可扣抵稅率33%,表示那些收入在公司的時候就已經繳過稅了
這樣,這種有錢人,不用再繳綜合所得稅,真的很可恥嗎?
以我的立場,不是沒繳,而是之前在公司的階段就繳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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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討論的是在帳面上綜合所得很高卻不用再繳綜所稅的人
綜合所得稅現在有很高的比例是來自中低階層的貢獻
所以很多人會幹譙稅制不公
但是假設有某人他光靠股息收入就有600萬了
當然她的綜所稅稅率也是40%
問題是,如果她的股息收入全部來自可扣抵稅率33%的公司
她再配合有個120萬的捐款收據
那在帳面上,他年收600萬,但是可以退稅,很令人憤慨
只是,120萬的捐款收據也是要花錢的
可扣抵稅率33%,表示那些收入在公司的時候就已經繳過稅了
這樣,這種有錢人,不用再繳綜合所得稅,真的很可恥嗎?
以我的立場,不是沒繳,而是之前在公司的階段就繳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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