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跟我妹是擺路邊攤,後來開了一家店面,也申請了營利事業登記,
關於我們店的稅是每季要繳3千多的稅,然後我妹是負責人,他的每個月
固定薪資是35000(郵局轉帳),我則是30000(郵局轉帳),但是我們
勞健保報的卻不一樣,我的是17880,我妹的則是負責人的3萬4千多。
去年到今年已經有了一年,因為沒有收到綜所稅的單子,所以也不知道
要不要繳稅,很怕到時候過了報稅期會被罰,但我上網去試算了一下,
有幾個問題請大家幫忙一下。
第一,我們報撫養,因為我媽媽跟我爸爸都有投工會保,這樣子我們還能
報撫養嗎?另外我媽媽因案在通緝,我們報她撫養,這樣可以嗎?
第二,去年我們買了一間房子,我妹拿了八十萬,我則是在代書給仲介那邊
花了三十多萬(都有發票)
我們貸款500萬,我貸了小額信貸50萬,每個月要繳房貸跟
信貸25000跟7000多,這個可以抵稅嗎?要算在哪邊?但我們是去年十月才買,
這樣要算2個月,還是算到今年五月呀?
第三,我們有跟人家租店面,一個月租金二萬,這個可以叫房東開證明讓我們
抵稅嗎?(可以我妹妹用自住房貸來抵扣,我用店租的部分來抵扣?一定要本人
租賃才可以嗎?因為我們簽約的人是我妹妹。)
不好意思問這麼多問題,請大家幫忙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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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1.看過置底的FAQ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都做過的話就按10次ctrl+y刪除這段話開始發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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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店的稅是每季要繳3千多的稅,然後我妹是負責人,他的每個月
固定薪資是35000(郵局轉帳),我則是30000(郵局轉帳),但是我們
勞健保報的卻不一樣,我的是17880,我妹的則是負責人的3萬4千多。
去年到今年已經有了一年,因為沒有收到綜所稅的單子,所以也不知道
要不要繳稅,很怕到時候過了報稅期會被罰,但我上網去試算了一下,
有幾個問題請大家幫忙一下。
第一,我們報撫養,因為我媽媽跟我爸爸都有投工會保,這樣子我們還能
報撫養嗎?另外我媽媽因案在通緝,我們報她撫養,這樣可以嗎?
第二,去年我們買了一間房子,我妹拿了八十萬,我則是在代書給仲介那邊
花了三十多萬(都有發票)
我們貸款500萬,我貸了小額信貸50萬,每個月要繳房貸跟
信貸25000跟7000多,這個可以抵稅嗎?要算在哪邊?但我們是去年十月才買,
這樣要算2個月,還是算到今年五月呀?
第三,我們有跟人家租店面,一個月租金二萬,這個可以叫房東開證明讓我們
抵稅嗎?(可以我妹妹用自住房貸來抵扣,我用店租的部分來抵扣?一定要本人
租賃才可以嗎?因為我們簽約的人是我妹妹。)
不好意思問這麼多問題,請大家幫忙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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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1.看過置底的FAQ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都做過的話就按10次ctrl+y刪除這段話開始發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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