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pdonkey (未來的漫畫家)》之銘言:
: 在下喜歡慢工出細活 對績效制、點數這類的東東感到阿雜 Orz
: 他會讓我在品質跟點數之間天人交戰 每件案子都天人交戰一次很累的
: 請問有非績效制的事務所嗎?
: 目前感覺可能非績效制的像會贏、聖島,台灣科技不知道算不算?
有一些板友在問說我提及的「一周寫一件案子」的事務所
必須跟大家說
1. 一周寫一件=>事務所案量不多,所以要再多也不可能
2. 一周之間可能一直在來回修稿
=> 重點是你也不知道為甚麼會被修,審稿者不見得會告訴你
3. 一周寫一件是合理的時間,但是是否真的產出具有品質的專利?
=>品質有很多面向,個宣稱專利稿件有品質的事務所,有品質的依據在哪?
--
以下一些murmur
要在專利這行活的久,必須有很充分的訓練(在各方面)
初入行時,我也被教導「獨立項最重要,獨立項寫好了一切都沒問題」的觀念。
經過了六年時間,處理了各種類型的案件,侵權(不侵權)鑑定,經過了專利師職
前訓練以及這一年來協助處理行政訴訟的案件,現在回頭看,獨立項重要嗎?當
然很重要,但是「獨立項最重要,獨立項寫好了一切都沒問題」這種講法非常的
離譜。我看過那種,除了獨立項以外,每個請求項都很習知的專利。這種專利到
了被舉發、專利訴訟時「只有獨立項能打」,對舉發人來說超開心的啊!
從這裡出發,連專利審查的答辯用字也都很重要,因為「審查時專利權人所不爭
執」也是一個在舉發程序、專利訴訟中,非專利權人很好用的武器,尤其現在台
灣也有審查歷程可以查了,當客戶要我舉發一個案子,我會首先去查審查歷程,
看「專利權人當初最後是因為哪一個差異點爭贏了」,然後就去檢索那個差異點
來補足「無效該專利」的地圖。由於台灣業界的習慣只爭獨立項,而且對於答辯
理由的用字很多人都沒有重視,這可被主張「承認審查委員對於附屬項的審查意
見是正確的」(也可能真的就是正確的,因為附屬項的界定都很習知QQ),然後舉
發人(侵權被告)只要無效一項就無效全部。要說到為甚麼在台灣的專利侵權訴訟
統計數據中,專利權人「至少部分勝訴」的比例低到只有 20%左右,這也是另一
個面向。
總之,專利中很多眉角,但是真的要接觸到這些眉角,你往往必須有接觸過很多
面向的案件。現在台灣很多專利事務所僅僅處理前端程序,也就是只有申請跟答
辯的,而遇到了專利訴訟案件,客戶往往又委託律師事務所搭配IHPE來進行。只
處理專利前端程序的事務所對於上面提的這些面向是否有所掌握?只處理後端程
序的律師事務所是否真的理解怎麼在專利有效性上面爭執?人家說隔行如隔山,
同樣是專利師,有沒有電機軟體領域的背景,在該領域的案件中,抗辯的力道上
就差很多了,遑論曾經聽同事說過他出庭看到對造律師就拿稿子念,念完坐下這
樣。
--
回到主題,初入行的、想跳槽的朋友們,為了自己在專利業界的存活能力著想,
重要的是去找一個真的能讓你見識各個面向案件的事務所,或是去找一個有見識
過很多種案件的 seafood,至於案件是否很多,壓力是否很大?台灣大環境就這
樣。想要壓力小,出國最快,但是出國人家為甚麼要用你?至少 madgame大大說
過他在德國面試的時候,事務所是叫他處理一個OA案當測試。換句話說,你想出
國,也要能證明自己的能力。
--
: 在下喜歡慢工出細活 對績效制、點數這類的東東感到阿雜 Orz
: 他會讓我在品質跟點數之間天人交戰 每件案子都天人交戰一次很累的
: 請問有非績效制的事務所嗎?
: 目前感覺可能非績效制的像會贏、聖島,台灣科技不知道算不算?
有一些板友在問說我提及的「一周寫一件案子」的事務所
必須跟大家說
1. 一周寫一件=>事務所案量不多,所以要再多也不可能
2. 一周之間可能一直在來回修稿
=> 重點是你也不知道為甚麼會被修,審稿者不見得會告訴你
3. 一周寫一件是合理的時間,但是是否真的產出具有品質的專利?
=>品質有很多面向,個宣稱專利稿件有品質的事務所,有品質的依據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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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一些murmur
要在專利這行活的久,必須有很充分的訓練(在各方面)
初入行時,我也被教導「獨立項最重要,獨立項寫好了一切都沒問題」的觀念。
經過了六年時間,處理了各種類型的案件,侵權(不侵權)鑑定,經過了專利師職
前訓練以及這一年來協助處理行政訴訟的案件,現在回頭看,獨立項重要嗎?當
然很重要,但是「獨立項最重要,獨立項寫好了一切都沒問題」這種講法非常的
離譜。我看過那種,除了獨立項以外,每個請求項都很習知的專利。這種專利到
了被舉發、專利訴訟時「只有獨立項能打」,對舉發人來說超開心的啊!
從這裡出發,連專利審查的答辯用字也都很重要,因為「審查時專利權人所不爭
執」也是一個在舉發程序、專利訴訟中,非專利權人很好用的武器,尤其現在台
灣也有審查歷程可以查了,當客戶要我舉發一個案子,我會首先去查審查歷程,
看「專利權人當初最後是因為哪一個差異點爭贏了」,然後就去檢索那個差異點
來補足「無效該專利」的地圖。由於台灣業界的習慣只爭獨立項,而且對於答辯
理由的用字很多人都沒有重視,這可被主張「承認審查委員對於附屬項的審查意
見是正確的」(也可能真的就是正確的,因為附屬項的界定都很習知QQ),然後舉
發人(侵權被告)只要無效一項就無效全部。要說到為甚麼在台灣的專利侵權訴訟
統計數據中,專利權人「至少部分勝訴」的比例低到只有 20%左右,這也是另一
個面向。
總之,專利中很多眉角,但是真的要接觸到這些眉角,你往往必須有接觸過很多
面向的案件。現在台灣很多專利事務所僅僅處理前端程序,也就是只有申請跟答
辯的,而遇到了專利訴訟案件,客戶往往又委託律師事務所搭配IHPE來進行。只
處理專利前端程序的事務所對於上面提的這些面向是否有所掌握?只處理後端程
序的律師事務所是否真的理解怎麼在專利有效性上面爭執?人家說隔行如隔山,
同樣是專利師,有沒有電機軟體領域的背景,在該領域的案件中,抗辯的力道上
就差很多了,遑論曾經聽同事說過他出庭看到對造律師就拿稿子念,念完坐下這
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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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主題,初入行的、想跳槽的朋友們,為了自己在專利業界的存活能力著想,
重要的是去找一個真的能讓你見識各個面向案件的事務所,或是去找一個有見識
過很多種案件的 seafood,至於案件是否很多,壓力是否很大?台灣大環境就這
樣。想要壓力小,出國最快,但是出國人家為甚麼要用你?至少 madgame大大說
過他在德國面試的時候,事務所是叫他處理一個OA案當測試。換句話說,你想出
國,也要能證明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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