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本人健保費與雇主負擔及幫員工負擔的健保費可否列舉扣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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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本身是雇主
去年每月繳納的自負額健保費2160 雇主負擔的部分2160
是否健保費列舉扣除額 即為 (2160+2160)*12=51840
另外幫所有員工支付的 投保單位負擔金額 的健保費 是否也可以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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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6-05
不行吧 = =
Ivy avatarIvy2011-06-07
雇主負擔的是用來算營所稅的,自付額才是用來算綜所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