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版友們:
關於黃金投資的課稅,想把問題提出來,請教熱心的版友們。
舉例(純屬假設的例子):
在 3/1 買進價為 1700元/公克 購入 1克
在 3/2 買進價為 1600元/公克 購入 1克
後來 賣出價為 1650元/公克 購入 1克
假設這就是今年度的交易量,基於「獲利課稅,虧損不課稅」的原則。
這樣的黃金買賣,究竟是認定為獲利,亦或是虧損呢?
謝謝各位熱心的版友們!
註:且先不考慮「獲利太低,未達課稅標準」之因素。
畢竟,是獲利、或是虧損仍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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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黃金投資的課稅,想把問題提出來,請教熱心的版友們。
舉例(純屬假設的例子):
在 3/1 買進價為 1700元/公克 購入 1克
在 3/2 買進價為 1600元/公克 購入 1克
後來 賣出價為 1650元/公克 購入 1克
假設這就是今年度的交易量,基於「獲利課稅,虧損不課稅」的原則。
這樣的黃金買賣,究竟是認定為獲利,亦或是虧損呢?
謝謝各位熱心的版友們!
註:且先不考慮「獲利太低,未達課稅標準」之因素。
畢竟,是獲利、或是虧損仍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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