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板友,
1.若父母皆在自家工作(未滿60),但名下有房產、車及存款及 有租金收入(約1萬)
有在投資股票
(不清楚有無營利事業登記證,但是沒繳過所得稅)
2.弟弟 年滿20 尚在學 有打工 但年所得不超過20萬
父母及弟弟皆為農保--是否可拿來當無謀生能力證明?
若我要報撫養父母及弟弟 以上述的情況可以申報嗎?
若可以申報,計算式是否為下
個人收入+父母租金收入
- 免稅額(77,000*4)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78,000)
- 列舉扣除額(4個人的 全民健保費+人身保險費)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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